陇县关山是著名的省级风景名胜区,这里天然林区分布广泛,森林覆盖率高,林区珍贵树种较多,是林业主管部门重点保护地区之一。
2019年4月25日中午,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关山八龙潭一村民院子看到两棵野生红豆杉树长势繁茂,遂产生据为己有的想法,当晚24时许,张某伙同王某驾驶面包车携带工具,乘天黑无人之机将两棵红豆杉树连根挖出,用车拉到关山一饲养场内栽植。
张某、王某明知野生红豆杉是珍贵树种,受国家保护,仍予以采挖,其行为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本案中涉及的野生红豆杉是250万年前第四纪冰川时期遗留下来的珍稀濒危物种,被誉为“植物大熊猫”,我国1994年就将野生红豆杉定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野生红豆杉不仅是森林资源中非常珍贵的物种,而且对于地球环境、抗癌医学等都具有科学研究价值,我们应当加倍珍惜和保护,既不能非法收购、加工、运输,更不能非法采伐,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作者:陇县人民检察院 李海燕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