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是多种毒品的原植物,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前不久乾县姜村镇一年近七旬老汉聂某某出于好奇,在自家地里种植罂粟,后因当地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查获。2019年1月4日乾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聂某某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移送乾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
2018年5月14日,乾县公安局接群众匿名举报,乾县姜村镇某某村西一处苹果树地里种植有罂粟,民警到达现场后,在聂某某的指认下,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清点聂某某种植罂粟数量共计624株,民警随即对所种植罂粟进行铲除。后经陕西省植物研究所鉴定:聂某某所种植物系毒品原植物罂粟。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罂粟俗称“大烟”,罂粟主要是毒品海洛因的原材料,少量种植也是违法的,认清罂粟的危害性,切莫以身试法。
(作者:乾县人民检察院 金阿锋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