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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莲湖:相煎何急!聋哑人涉恶势力犯罪被批捕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7日

  聋哑人结成团伙欺压其他聋哑人。2018914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六名嫌疑人,其中五名竟是聋哑残疾人。

  犯罪嫌疑人何某等五人均系聋哑残疾人,他们长期盘踞在西安各舞厅,有组织、有预谋的控制聋哑女性陪酒跳舞、甚至卖淫赚钱,从中收取所谓的“保护费”。他们划定各自的“势力范围”,分别负责市中心及东西南北四条大街各个方位的歌舞厅,全市的绝大部分歌舞厅都涵盖在内。 

  被控制的聋哑女每天的收入须全部上缴给各自的“老大”,满一个月按照比例分配。有聋哑女不想继续陪舞或者不愿交保护费,会遭到殴打、威胁、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惩罚,其他聋哑女想到舞厅陪舞挣钱,就得向负责该区域的“老大”交保护费,得到允许才能进入,否则就会被以殴打、威胁等方式驱逐。各区域的“老大”之间会互相帮忙照应,哪个区域有事,其他区域的头目会带人来帮忙解决。2018722日和82日,六名犯罪嫌疑人伙同其他涉案人员以索要欠款和“保护费”为由,以殴打、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先后抢劫舞厅陪舞聋哑女小玉、小珊的财物。 

  检察官说法,近年来,聋哑残疾人团伙犯罪呈上升势头,且犯罪种类多样化,本案中的团伙是涉黑恶势力的犯罪。要遏制住这样的趋势,必须依法严厉打击,残疾不是免罪牌,如果违法犯罪,最终还是免不了受到法律的制裁。检察官特别提醒,对于聋哑残疾人,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尤其是女性聋哑人,避免受到他人的控制和侵害。当然,聋哑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爱和理解,需要社会各界一起努力预防聋哑人犯罪保护其权益。 

(作者: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 陈博 编辑:杜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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