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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汉滨:一起交通事故引出的售卖假烟案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5日

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林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从事餐饮行业,其本应利用大好的营商环境发家致富,但因染上赌博恶习,导致门店倒闭,便又辗转打工,2016年林某贷款买了一辆面包车,开始从事贩卖童装、水果等小生意,2018年到河南采购水果时林某无意间发现有人在贩售假烟,便动起了歪心思,因担心销路,此次只买了20条假紫云烟,回到成都试卖后发现这种假烟销路竟然很好,便准备大量采购,于是在成都租用了一辆别克商务车,驾驶该车到河南舞阳县购买了1975条紫“云烟”,谁知在途经安康西服务区附近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其车内1975条紫“云烟”被安康市烟草专卖局汉滨分局查扣,经陕西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从林某车上查获的烟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该烟市场价共计19.75万元。

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日益重视,消费者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检察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打击力度和司法保护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在此,提醒诸位万不可因贪图一时之利,以身试法,同时,也提醒各位消费者,在购买注册商标的商品时要注意甄别,以防上当受骗。

(作者: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陈利民 陈命婷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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