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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非法加工销售超标食品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0日

近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

王某某在市场内经营一家豆沙饼和干烙面饼门市。2017年至2018年,王某某为了使豆沙饼和干烙的面质柔软,在加工豆沙饼和干烙的过程中添加含铝泡打粉,并将生产的豆沙饼和干烙通过门市对外销售,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豆沙饼中铝的残留量为732mg/kg,干烙中铝的残留量为191mg/kg,均超过了GB2760-2014规定的铝的残留量小于等于100mg/kg。最终法院公开宣判王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不容忽视。今年以来,该院已对多起该类案件提起公诉,并与市公安机关、食药监管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相互协作、各负其责,形成了打击和防范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合力。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食品、药品经营主体能够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切莫以身试法。

(作者:神木市人民检察院 贺小强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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