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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贪心取走他人钱财 得不偿失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1日

捡到他人财物应当及时归还,这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还涉及到法律。近日,吴起县人民检察院便受理了一起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捡取他人银行卡,并取走大量现金,本以为自己会相安无事,但最终躲不过法网的制裁。

据悉,犯罪嫌疑人李某,吴起县人。20171028日下午,被害人黄某来到吴起县某银行自动存取款机上给信用卡还贷。粗心大意的黄某在匆匆还完钱后,将自己的银行卡遗失在自动存取款机上。不久,嫌疑人李某来到该自动存取款机前办理业务,看到黄某的银行卡。李某一时没能禁得住诱惑,便拿起该银行卡,发现该银行卡背后竟有六位数字。李某想到这可能是该张银行卡的密码,遂在自动存取款机上进行验证,竟然是该卡密码。李某遂从该卡中取走现金8000元,并将银行卡仍在路上。事后,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也向被害人黄某退还现金,但为时已晚。经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法律规定,李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信用卡诈骗罪。近日,该院依法对李某提起公诉,李某也因为自己一时贪心的行为而悔恨不已。

检察官寄语:“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身在法治环境之下,一定要通过正常途径获得财富,切莫因一时之贪,使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者:吴起县人民检察院 冯博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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