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川县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孙某等8人涉嫌团伙诈骗案作出判决,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该团伙诈骗次数超过30余次,其诈骗行为恶劣。
2011年左右,本案“主角”孙某的儿子孙某某因车祸在北京住院,但由于不符合规定不能报销费用,其便想到住院期间有一不认识的女子给其一张***、住院手续、办理各种证件的名片,孙某拨通上面电话,最后商定由孙某提供身份证,对方以每份2000至3000元的价格根据孙某提供的身份证制作假的住院手续。为此,孙某尝到甜头,便动起歪脑筋,自己儿子的一次车祸,让自己不宽裕的家庭仿佛找到了一条“致富之路”。由此,他便萌生了利用制造假病历从而骗取国家相关救助款的想法。随后的5年间,贪婪的孙某利用其妻、姐姐、姐夫、侄女、朋友等多人的身份信息来制造假病历,且伙同郝某、刘某、李某、康某等多人共同犯罪,实施诈骗犯罪次数多达33次,并成功在延川县、延长县骗得城乡基本医疗款、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款、民政局救助款累计多达100万。
检察官提示:国家的医保政策是为了保障人民在有医疗困难的时候可以得到国家的及时救助。国家的初衷是好的,然而却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来骗取医保。切记:不要耍小聪明钻国家利民政策的空子,来做发财的“美梦”,否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者:延川县人民检察院 刘桐桐 编辑:胡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