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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城:智能辅助提升案件评查质量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5日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文件精神及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应用案件质量评查辅助系统的部署,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采取“分步培训”使用的有力措施,确保案件评查系统及时上线和顺利运行。根据该院“智慧检务”和2019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计划安排,目前,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首次使用案件质量评查辅助系统顺利完成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民行、执检等共47件案件的评查工作。

  在工作中,检察综合业务部积极协调技术部门,根据案件质量评查辅助系统配置手册,及时配置相关人员权限,完善系统后台管理,先后两次组织员额检察官参加市检察院的评查软件上线培训,及时进行软件操作实践,多次就该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市院及评查系统工程人员沟通交流,以最快的速度熟悉软件性能,掌握软件操作方法。为了保证业务部门使用培训的效果,评查意见在评查系统中反馈承办人后,检察综合业务部还专门组织了对各业务部门应用评查辅助系统整改、反馈意见及网上申辩操作的培训,保证了系统内整改意见反馈流程顺畅衔接运行。

  该系统是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市检察院对评查工作的要求,以提升案件质量为目标,支持纸质卷宗、电子卷宗、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三种评查模式,以评查流程为主线,全面、客观、真实地记录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评查过程全程留痕、动态可视化,自动生成案件质量评查台账、评查分析报告。该评查系统的使用,进一步规范评查程序和评查步骤,增强案件质量评查的客观性,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的深度和广度,提高评查工作的效率及实际效果,对督促各业务部门认真审视办案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督促承办人员强化质量意识,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具有切实有效的意义。

  下一步,该院检察综合业务部将继续以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为依托,建立定期对质量评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汇总分析的工作机制,探索开展精品案件评审活动,为打响该院“2+2”案管品牌进一步发挥好监督管理作用。

  (作者: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薛花 编辑:刘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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