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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开年第一课 加强生态环保检察协作 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 2020-01-07

阳历新年过去不久,渭滨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又出新招。检察干警走进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为该局30多名工作人员送上一堂《行政执法调查收集证据实践探析》专题法治宣传课,加强生态环保检察协作,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质效。

 

 

此次宣传活动授课形式新颖,生动活泼,既有实际案例融入其中,又有法律法规解读,在座人员普遍表示内容通俗易懂,受益良多。

 

该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主任朱民结合案例介绍了行政执法调查取证时应遵守的相关规定以及收集证据时的注意事项,并着重解读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强调环保部门与检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以及双向案件咨询制度,加强协作,不断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会上,渭滨检察院副检察长茹勤刚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的职能,强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我国法治不断发展的需求,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共利益才是根本,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行政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互相沟通,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局长胡永锋最后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常态化联系,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理解并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加强生态环保检察协作,更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陈勤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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