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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制定12项措施 一体抓实检察工作“三个管理”

发布时间: 2025-04-29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为形成检察“大管理”格局,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及时出台了《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把“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核心目标,确立指导思想,制定12项措施,强化3项保障方式,着力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检察管理体系。

《实施意见》指出,要全力构建覆盖案件办理全流程、全要素的立体化管理体系,坚持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结合、自我管理与其他管理相结合、管案与管人相结合的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高质效办案与高水平管理的关系,推动检察业务管理从粗放向精准、从被动向主动转变,确保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实施意见》规定,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维度加大业务、案件和质量管理,健全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对检察业务管理体系,构建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体系,从宏观角度提升业务管理质效;加大全链条案件流程监控、涉案财物全周期管理、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规范管理、法律监督线索内部协调管理,促使案件管理规范、科学、有效;落实自查自纠机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深化外部监督机制、强化内部协同联动机制,确保质量管理落到实处。

《实施意见》要求,整合数据资源,全方位深化数据应用,以数据赋能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升级信息化基础设施,实现动态管控,组建跨部门“数智攻坚小组”,攻克技术应用难题,以技术服务夯实管理基石。与宝鸡文理学院合作开展检察管理理论研究,形成可推广的应用成果。主动与全国模范检察院、智慧检务创新实践基地对接学习交流,补齐短板,激发创新活力,以理论研究、学习交流助推管理升级增效。

目前,该院已成立全院一体抓落实“三个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业务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计划和执行方案,办案、案件管理、检务督察、技术和政工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一体全力推进“三个管理”有效落实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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