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调研

《商君书》中壹的意义浅析

发布时间: 2019-12-30

    摘要:《商君书》为战国时期商鞅及其门人所著,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作品之一,对于战国后期法家和兵家影响很大,尤其是在立法、执法、富国强兵方面,对于现代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商君书》中的壹,有很多种不同的意义。 

  关键词:商君书 商鞅 法治 法制 

  一、《商君书》的成书背景 

  商鞅生于卫国,本名公孙鞅,商鞅生时,正值诸侯争霸,群雄并起的战国时期。商鞅年长后到魏国侍奉魏国国相公叔痤,因在魏国未曾得到重用,听闻秦国有变法意图,遂前往秦国,以富国强兵之说得到秦孝公的认可,秦孝公准许商鞅在秦国施行变法,商鞅根据秦国的国力现状、地理特点、军事力量等,制定了重农重战、重刑轻赏、强民弱民、徕民使民、抑商立本、刑无等级的变法措施。这些变法措施的实施,逐渐使得秦国从地广人稀,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而谷土不能处二;变成了在诸侯争霸中有了优势地位的大国强国,为后来的扫六合,平八荒,天下一统,打下了坚实地基础。《商君书》一书,为其门人与商鞅所著,系统的记录了商鞅在变法中的主要思想与变法主要内容。 

  二、《商君书》对于《法经》、《吴子兵法》与《司马法》的借鉴与发展 

  《商君书》并非是商鞅一人之观想,对于商鞅之前的兵家与法家思想有一定程度的借鉴与发展,比如受李悝《法经》的影响,商鞅继承了李悝刑均等的思想,改变了过去刑不上大夫的那种传统做法,施行刑无等级,重刑轻赏的政策。无论王公贵族还是平民,犯法后都要进行处罚。太傅公子虔第二次犯法,被施以割鼻之刑。《商君书》中还吸收了吴起《吴子兵法》中封君三世收其爵禄,进有重赏,退有重刑,行之以信的思想,对其有了一定程度的扩充,对于授予爵位做出了许多的限制,授予爵位,必须以军功为唯一条件,而保持爵位,也必须以军功为前提。对于公爵较多,公爵门客众多的现状,制定了增加赋税,严格徭役制度,迫使公爵参与劳作,遣散门客。对于已获得爵位的战士来说,战场必须杀敌,未曾杀敌者,情节轻微者降低爵位,情节严重者处以死刑。 

  在商鞅被车裂后,他的门人对于《商君书》也有一定的补充,比如《徕民》这一节的内容,所发生的事情是商鞅被车裂以后的事情。《商君书》在一定程度上也借鉴了《司马法》,比如商君书中的以战去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不刑而民善,刑重也。刑重者,民不敢犯,故无刑也。与《司马法》中的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去战,虽战可也。的内容高度一致。这样的说辞,也在一定程度上与名教学说公孙龙的白马非马有一定的相似之处,讲究名分。如在《商君书》中: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以定也。这样做的目的,一是可以将不义之战变为仁义之战。二是将不义的杀伐,变为正义的杀伐,在战略目的上进行有利于自己的解释。 

  三、《商君书》中的壹不同意义 

  (一)壹是普遍的壹 

  壹者,一也,专一,恒久,统一;在立法方面,讲究贵壹;摒弃了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以礼治国的思想,讲究依法治国,立法则久,法一经立,便不可经常变动,故圣王之治也,慎法,察务,归心于壹而已矣。圣王治理国家,重法,重实务,使天下归于一心。訾壹而税,则上壹而民平。根据粮食的产量而收税赋,举国政策统一,则百姓感觉到公允,百姓感到公允以后便无差异之心,无差异之心以后便会辛勤劳作。这一观点,与现行立法机制有重合的地方,法乃公民行为规范,贵在平等公正,非时代之需,形势之要,不可轻易更改。 

  在执法方面,讲究壹刑,壹赏,壹教。统一刑赏,统一教化。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壹赏,则民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所谓壹赏者,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过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所有的封赏,都来自于军功,没有军功,不授予爵位。对于所有人犯法,都要进行惩处,不因职位的高低而减轻刑罚,也不因功而抵过。犯法就是犯法,只要有违法的客观事实,不管有意无意,都要承受刑罚,不承认谅解与过失的存在。壹刑的这一观点,在今天看来,同样有借鉴作用,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讲究平等对待原则。 

  在治理国家方面,贵壹。国务壹,则民应用。”“故民壹务,其家必富,而身显于国。治国能抟民力而壹民务者,强;能事本而禁末者,富。治国者贵民壹,民壹则朴,朴则农,农则易勤,勤则富。圣君知物之要,故其治民有至要,故执赏罚以辅壹教。国作壹一岁者,十岁强。作壹十岁者,百岁强;作壹百岁者,千岁强;” 

  在治国方面,提出了治国与治民的蓝图,国要务壹,政令一统。即国家只能有一种治国思想,那就是法治思想。国家的政令与法令,不得时常变动,要保持连贯性与一致性。在治民方面,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通销),通过户籍制度与连坐之法,让百姓不得不长时间居住在同一地方,通过徭役与沉重的赋税,使得百姓不得不年年耕作垦荒,除了劳作与军功,没有别的致富与改变身份的方式。对于商人,也给于了一定程度上积极的评价,将农、商、官吏三者放在了同等的地位,但是总体上来说,还是存在抑商思想。如在《垦令》中规定,商人不准买卖粮食,并提高了商人的赋税。 

  (二)壹是有差别的壹 

  刑无等级,无贵贱,犯法以后,都要进行惩处,但是对待不同身份的人,惩处的方式并不一致。法,高爵訾下爵级。高爵罢,无给有爵人隶仆。爵自二级以下,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小夫死。对于有爵位的人犯法,一般是降低爵位一级,对于最低爵位的人犯法,取消爵位。而平民犯法,则是直接处死。这种刑法,是一种差别化的刑法,比如太子犯法,并未处罚太子,而是处罚了太子的老师公子虔与公孙贾。一方面,提倡刑无等级,无论是谁犯了法,都要进行惩处,但是在另一方面,太子犯罪以后,却存在区别对待,转而去处罚太子的老师,叫老师代替太子受过,可见壹是有差别的壹。 

  (三)壹是具体的壹 

  《商君书》中体现的思想,是唯法制思想,依法治国,治国强国,重法家思想之外,而轻它家思想。圣人治国也,审壹而已矣。其中的壹,指的就是法家的思想。在《商君书》中,对于儒家、纵横家,以及游侠学说,进行批判,不承认儒家、纵横家及其它学说在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意义,认为儒家思想是社会祸乱的根源所在,纵横家的口舌之辩不是强国的根本,游侠是社会中的不稳定因素。《商君书》中对于儒家思想的批判:守十者乱,守壹者治。十:指儒家仁义思想。并且将儒家的十二种治国思想称之为六虱:曰礼乐,曰诗书,曰修善,曰孝弟(悌),曰诚信,曰贞廉,曰仁义,曰非兵,曰休战;全盘否定了儒家思想在治国方面的积极意义。 

  四、《商君书》的弊端 

  《商君书》中,认识到了人民的重要性,旨在打造一个全民皆兵的国家,注重发动人民的力量,如组建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老弱为一军。壮男攻,壮女守,老弱负责找食物。彼此分工明确,并不可互相往来,注重人民在战争中的作用,但是依然有渴望救世主,渴望明君的想法。一是因为历史局限性,过于依赖明君,《商君书》中的各种法令,都需要得到明君的首肯,才能去施行。二是刑罚过重,重刑轻赏。促使了酷吏的形成,鼓励举报制度,致使人们不能相交于信,坦言于诚。其战,百将,屯长不得首,斩。在战场上,将领,屯长没有杀敌,则斩,过于注重军功杀敌,致使部分官兵为了军功,对于平民进行屠杀,进行冒领军功。如《史记》中描述:贪戾好利无信,不识礼义德行。对于秦国变法后的现状进行了描述。三是过于强调军事力量,主在建设一个军事强国,而忽略文化方面建设,未能使得国家在文明方面全面发展。四是以重刑使百姓服从统治者的意志,用刖(断脚)、膑(除膝)、劓(割鼻)、凿颠(铁钉穿头)、宫等各种肉刑,逼迫人民臣服于强权之下。五是愚民治民思想,对于农民实行愚民思想,根据粮食产量收取赋税,不准百姓游走,实行虚其心而实其腹政策,不准农民子弟学习,切断了寒门子弟通过学习而改变自身地位机会。 

  五、《商君书》对于后世的影响 

  一是县制度与户籍制度,一直沿用至今,户籍文化,成为了一种特殊的东亚文化,从秦朝一直沿用至今;户籍制度的施行,使得社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百姓在同一活动范围的粘着度变的更高。二是废除贵族大部分特权,并增加了赋税与徭役,使得贵族不得不参与到劳动之中,短时间之内,促进了秦国的经济改革,也致使以后的变法,大部分都是从贵族开刀。三是商鞅通过变法,使得秦国强大,使得变法图强成为了可能,给后世的变法图强,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比如明代张居正万历改革中施行的一条鞭法,其中就很有商鞅壹的影子。 

  商鞅变法,对于现在也有一定的可以借鉴的地方,在立法执法方面,商鞅的法治思想中的刑无等级概念,有一定可以借鉴的地方。一是要注重法律宣传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扩大宣传范围,使更多的人知法,守法。二是在执行方面,法律适用要平等对待;在经济方面,要注重商品的流通,注重商人在社会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在军事方面,要注重发动人民的力量,全民一心,全民皆兵,人民的力量不可战胜。 

(作者: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 闫剑 刘志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