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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率一度】共享平安 点赞平安——致父老乡亲、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22-11-28

致父老乡亲、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各位父老乡亲、市民朋友们:

感谢您对渭滨平安建设的关注和参与,感谢您对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安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是政法机关的不懈追求。提升人民幸福感,首先要让人民有安全感。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促进人民安居乐业,在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主动担当作为 着力提高服务大局水平

创建“依法能动履职,助推企业发展”品牌,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办理了我市首例涉企业合规刑事案件。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干警积极参加高速路卡口值守查验、社区志愿服务,严厉打击涉疫情类违法犯罪,办理了全市首起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该案获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印发《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主动服务和融入乡村振兴。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打造“‘渭’您护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我院获全省“青少年维权岗”。推进诉源治理,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和“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制度,我院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信访系统先进集体”。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禁毒、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宣传活动。

认真履行职责 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创新发展

扎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年均受理刑事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500余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0%以上。探索建立轻刑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促成案件达成和解。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出台涉黑恶案件办案制度7项,从严惩处了一批恶势力犯罪,我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加强侦查监督。疫情期间通过视频开展看守所安全检查、交付执行检察等工作。积极落实《社区矫正法》,编写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指引,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加强民事法律监督,促进规范司法。积极开展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行动,支持劳动者讨薪纠纷起诉。全方位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的行为,向行政执法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办理的8件案件被最高检、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落实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切实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队伍结构,坚持检察官联席会、公检法同堂培训、“周周讲评”等学习制度,破解工作难点重点。加强考核管理,分门别类精准考核,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纪律作风专题整顿。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对执法执纪和业务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察。通过人才兴检、从严治检,队伍面貌发生重大变化,激发出生机和活力。近年来,获得区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共58项。

我为平安添光彩,渭滨因我更精彩。平安建设是发展之基、民生所盼,人民群众是平安建设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平安建设需要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维护,检察工作需要您的支持、您的点赞。2022年平安建设满意度调查已经启动,如果您和您的家人接到12340调查电话,请耐心接听,认真回答相关问题,您的评价代表着全体渭滨人民的心声。

请一如既往支持关注渭滨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为我们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建言献策。在此,渭滨检察全体干警对您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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