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
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
未成年人“四大检察”
综合司法保护格局初步形成
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下称白皮书)。据悉,这是最高检第三次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与以往不同,今年的白皮书首次对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数据进行深度分析研判。
白皮书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分别为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数据分析,遵循司法规律加强双向保护,统筹“四大检察”深化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加强部门协作主动融入“五大保护”,注重犯罪预防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坚持质效并重促进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等,全面展示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过去一年取得的新成效。
白皮书显示,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5379人,受理审查起诉7399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7208人,不批准逮捕27673人;提起公诉35228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起诉人数),不起诉22585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人数),附条件不起诉19783人,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分别为50.4%、39.1%、29.7%。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5827人,提起公诉60553人。
白皮书指出,2021年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由未检部门或未检办案组统一行使,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司法保护格局初步形成。
白皮书中还展示了检察机关加强双向保护、综合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即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以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等情况,梳理对未成年人检察及司法保护工作具有一定影响和意义的案事件、典型做法、创新机制,以便社会公众更加全面、直观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白皮书透露,当前未成年人保护仍然面临严峻复杂的形势,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上升,未成年人犯罪有所抬头,家庭监护问题比较突出,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巨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还需优化等等,未成年人保护依然任重道远。
据悉,检察机关今年将以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契机,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以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为重点,创新进取,能动履职,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落实落地,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2021)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
——习近平
目录
前 言
一、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数据分析
二、遵循司法规律,加强双向保护
三、统筹“四大检察”,深化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四、加强部门协作,主动融入“五大保护”
五、注重犯罪预防,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六、坚持质效并重,促进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结 语
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大事记
前言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启新的征程。2021年,也是未成年人保护发展史上值得铭记的一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正式施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深入人心,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联袂发力;国务院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低龄顽劣的“熊孩子”被带上紧箍咒,特殊职责人员性侵未成年人“罪加一等”,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加直观鲜明;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依“法”带娃成为流行语,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成为“甩手家长”的必修课,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这一年,未成年人保护网织得更严更密、工作成效更加彰显,但是也要清醒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面临更加严峻复杂的形势,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持续上升,未成年人犯罪有所抬头,家庭监护缺位比较突出,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巨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亟待优化,等等,未成年人保护依然任重道远。
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28号),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从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永续发展的高度,狠抓未成年人保护“两法”落实,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们努力做好双向保护工作,既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又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等问题,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性侵违法犯罪入职查询制度落地见效;深化综合司法保护,全面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针对家庭监护缺位问题,创设推广“督促监护令”制度,融合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检察履职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部署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与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部署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教育部共同制定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针对校园安全问题没完没了抓好最高检向教育部制发的“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与共青团中央在80个地区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向相关部门通报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情况促进网络空间治理,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题听取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努力“致广大而尽精微”,在过去一年迈出坚实步伐,取得新的进展。
为更加直观呈现过去一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化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加自觉承担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们总结去年工作,形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白皮书对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数据背后反映的情况、问题进行分析,重点研判2017年以来特别是2021年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情况,对检察机关加强双向保护、综合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以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等进行简要总结,梳理对未成年人检察及司法保护工作具有一定影响和意义的案事件、典型做法、创新机制,以便社会公众更加全面、直观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助力、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支持、监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和修订后“两法”施行一周年之际,现将白皮书予以发布,期冀通过检察履职,进一步促进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相融与共、整体落实,真正实现“1+5>6=实”,更好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守护祖国的未来健康成长!
一、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数据分析
为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2021年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由未检部门或未检办案组统一行使,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司法保护格局初步形成。
(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情况
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5379人,受理审查起诉7399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7208人,不批准逮捕27673人;提起公诉35228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起诉人数),不起诉22585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人数),附条件不起诉19783人,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分别为50.4%、39.1%、29.7%。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5827人,提起公诉60553人。
1.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1)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出现反弹。2017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分别为42413人、44901人、48275人、37681人、55379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分别为59593人、58307人、61295人、54954人、73998人。2021年受理审查逮捕、受理审查起诉人数较2017年分别上升30.6%、24.2%。
(2)五类主要犯罪占比超三分之二。2021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居前五位的分别是盗窃罪19061人、聚众斗殴罪9049人、强奸罪7591人、抢劫罪7186人、寻衅滋事罪6902人,分别占受理审查起诉人数的25.8%、12.2%、10.3%、9.7%、9.3%,5类犯罪人数共49789人,占比达67.3%。
(3)未成年人涉嫌严重暴力犯罪占比稳中有降。2017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八种严重暴力犯罪(因统计口径关系,将全部故意伤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均统计在内)分别为19954人、17936人、18172人、15736人、21087人,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例分别为33.48%、30.76%、29.65%、28.63%、28.49%,2021年较2017年下降4.99个百分点。
(4)未成年人毒品犯罪占比持续下降。2017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毒品犯罪分别为2003人、1504人、1201人、942人、978人,分别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的3.36%、2.58%、1.96%、1.71%、1.32%,2021年较2017年人数下降50.67%。
(5)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数量继续下降。2017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人数分别为4157人、2785人、1667人、583人、581人,提起公诉人数分别为5926人、4590人、2914人、1341人、1062人,呈逐年下降趋势。2021年批捕、起诉人数分别较2017年下降86.02%、82.08%。
(6)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有所下降。2017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中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分别为1938人、2054人、2349人、2092人、2197人,分别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总数的3.25%、3.52%、3.83%、3.83%、2.97%,反映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效果有所提升。
(7)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2017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14至16周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分别为5189人、4695人、5445人、5259人、8169人,分别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8.71%、8.05%、8.88%、9.57%、11.04%。从犯罪人数看,2021年较2017年增加2980人,增幅达57.4%。
(8)未成年人涉电信网络犯罪上升较快。2019年、2020年、2021年检察机关分别起诉未成年人涉嫌利用电信网络犯罪2130人、2932人、3555人,同比分别上升37.65%、21.25%。其中,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显上升,2020年起诉130人、2021年起诉911人,同比上升6倍。
2.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和司法政策落实情况
(1)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首次过半。2017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4223人、15205人、16549人、14709人、27673人,不捕率分别为33.59%、34.13%、34.43%、39.1%、50.4%,2021年不捕人数首次超过了批准逮捕人数,不捕率同比增加11.3个百分点。从不捕原因看,2021年因无社会危险性不捕20720人,占不捕人数的74.88%,较2020年增加4.07个百分点。
(2)未成年人犯罪不诉率持续上升。2017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分别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10114人、11865人、13752人、16062人、22585人,不起诉率分别是18.84%、22.99%、24.13%、32.59%、39.1%,2021年不诉率同比增加6.5个百分点。
(3)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率大幅上升。2017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分别为5681人、6624人、7463人、11376人、19783人,同期附条件不起诉率分别为10.06%、12.15%、12.51%、20.87%、29.7%。同时,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间因违反相关规定或者重新犯罪等被提起公诉人数维持在较低水平,分别为134人、183人、233人、286人、594人,2021年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提起公诉人数占附条件不起诉总数的3%,与往年基本持平,反映随着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适用人数逐步增加,运行情况良好。
(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高。2021年,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1403人,适用率为94.1%,同比增加1.47个百分点,高于同期刑事犯罪整体适用率4.7个百分点,反映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未成年人司法理念高度契合,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适用情况更好。
(5)确定刑量刑建议适用率、采纳率高。2021年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提出量刑建议27874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23635人、幅度刑量刑建议4239人,分别占84.79%、15.21%。量刑建议被采纳26483人,采纳率95.01%,其中确定刑、幅度刑量刑建议分别采纳22640人、3843人,采纳率分别为95.79%和90.66%,分别较2020年增加1.56、1.31个百分点。
(6)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加大。2021年,检察机关共对20045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同比上升3.8倍。审查起诉阶段直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2689人,侦查阶段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1421人,审判阶段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352人。
共针对看守所监管未成年人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08件,同比上升89.09%;纠正违法2042件,同比上升11.2倍;纠正混管混押2743人,同比上升4.8倍。
共针对未成年犯管教所监管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8件,同比上升38.46%;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57人。
共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纠正脱管漏管203人,同比上升3.1倍;纠正收监执行不当86人,同比上升5.6倍;纠正与成年犯混合执行社区矫正305人。
3.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1)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2017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33790人、40005人、47563人、38854人、45827人,同期提起公诉47466人、50705人、62948人、57295人、60553人,2021年分别较2017年上升35.62%、27.57%。
(2)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呈下降趋势。2012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别为3699人、2395人、2038人、1598人、1483人、1394人、1322人、1247人、789人、1135人,2021年较2012年下降69.32%,年均下降12.3%。同期起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分别为189人、202人、163人、184人、337人、506人、393人、406人、276人、328人,2021年较2012年上升73.54%,年均上升6.3%。
(3)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增幅趋于平缓。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强奸未成年人犯罪17917人,同比上升16.61%,增幅为近四年来最低。同期,起诉猥亵儿童犯罪7767人,同比上升32.09%,起诉强制猥亵、侮辱未成年人犯罪2167人。
(4)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更加集中。2021年,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人数居前六位的分别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交通肇事罪、盗窃罪,以上六类犯罪共计40612人,占提起公诉人数的67.07%,较2020年增长4.64个百分点。
(5)不满14周岁未成年受害人占比超过一半。2017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分别为19717人、21013人、25723人、27234人、31213人,同比分别上升6.6%、22.4%、5.9%、14.6%,占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的比例分别为41.54%、41.44%、40.86%、47.53%、51.55%。
(6)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总体趋缓。2017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人数分别为3325人、2808人、2591、2521人、2599人,分别占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的7%、5.54%、4.12%、4.52%、4.29%。
(7)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增幅较大。2017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对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提起公诉分别为4人、37人、98人、170人、402人,近三年分别上升164.86%、73.47%、136.47%,反映组织、拉拢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问题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