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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渭滨检察:检察公益诉讼剑指生活污水治理 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 2024-07-29

为深入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渭滨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依法能动履职,助力乡村人居环境保护。

2024年4月,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自2016年建成以来,由于运维管理不到位、引水渠清理不及时等原因,致使该污水处理设施长期闲置荒废,该村的生活污水未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就直接通过水渠排入村子东北角的水塘中,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

渭滨区人民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尽快将该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使用,确保设备长期正常稳定运行,并对相关设施及管道网进行全面检修和疏通,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相关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实地勘察后,立即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污水处理设施入口引水渠中增设固定拦水阀,保证了该村生活污水能够全部进入设施处理;在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口地埋42米直径30厘米螺纹管至引水渠,确保处理后的污水不再出现无序排放情形,并安排专人巡查,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

针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资金不到位情况,相关主管部门督促各镇严格落实资金使用,分批分类用于污水管网维修、设施改造及维护;同时印发《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暨“乡村更美丽”攻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常态化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巡查检查,推动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三农”领域重点问题,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助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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