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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男子多省流窜作案 以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财物

发布时间: 2023-08-30

案情简介

近日,宝鸡市高新区一车主车辆被盗,车内存放的名贵烟酒及保健品丢失,经公安机关查看当日监控视频,发现原来是被盗车主车门没有锁好,被一男子拉开,导致车内物品被盗,公安机关将该男子抓获后发现,该男子有多次盗窃犯罪前科,已经在山东、内蒙、河南、湖北多省流窜作案,以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后流窜至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继续作案。犯罪嫌疑人现已被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寄语

大家在开车、停车中防盗,要做到以下几点:

1、大额现金切忌存放于车中,要及时存入银行;

2、车内不要存放名贵烟酒、保健品等贵重物品,有临时需要存放的,要分散存放于隐匿地点;

3、养成随手关车门的好习惯,锁车之后需要再检查一下,即使临时停车,时间再短也要锁车;

4、发现财物被盗后,要第一时间报警,注意保护好现场,减少踩踏、减少触摸;发现小偷正在行窃时,应保持清醒头脑,如路人较多,可及时呼救,快速制服小偷,如无旁人,自己孤身一人,切忌大呼小叫、和窃贼硬拼,防止行窃者慌不择路,造成更大的伤害,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应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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