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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影说法】《我经过风暴》—— 拒绝以爱为名的暴力控制

发布时间: 2023-09-26

“我只是在他运动完后让他去洗个澡,他不洗就算了,还冲上来打我,揪着我的头发扇我巴掌。”

这是我们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过程中一位60多岁的来访人说的话,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快乐的童年,她选择去忍耐这长达20多年的家庭暴力。

 

近日,电影《我经过风暴》正式公映,这部电影取材自上百件真实案例,是国内首部反家暴题材电影。电影主要讲述了事业有成、儿女双全的徐敏被丈夫陈均长期家暴,面对小心谨慎不留证据的丈夫,在为了两个孩子忍受无数次后最终爆发的故事。影片从律师、法院、居委会等多角度体现了被家暴受害者争取权益之路的艰难。

电影片段中,徐敏在经历几次家暴后选择告诉双方父母及居委会,但得到的回答都是“你忍忍不就过去了吗?”“夫妻打打闹闹都是正常的。”身边大部分人都在以极为平淡的语气去弱化家暴行为的严重性。家庭暴力本身就是一种人身伤害的暴力行为,但因为婚姻关系的包裹,当施暴者变成了家人,犯罪行为反倒成了人们口中不值一提的“夫妻打打闹闹”。

检察官普法

家暴问题都是隐藏在家庭内部,具有私密性,在遭受家暴时应该怎么办呢?

一、及时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因此在遭受到家庭暴力时,应拨打110求助,及时就医或鉴定伤情,并妥善保留相关记录。

二、寻求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救济途径。在最高检联合全国妇联下发的通知中指出,对于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5+2”类困难妇女,其中就包括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以及因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生活确有困难,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妇女,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救助意识,协同开展救助帮扶工作。

家暴≠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拒绝家暴,不让《我经过风暴》在现实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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