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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23】渭滨检察:行稳致远 进而有为——2023年度行政检察工作盘点

发布时间: 2024-02-23

2023年,渭滨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部门按照最高检做实行政检察的工作要求,以开展“三个年”活动为抓手,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履行好行政检察工作职责,强化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突出监督实效、注重创新提质,行政检察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不断强化审判、执行活动监督

提高监督质量

调取法院卷宗100余件,经审查后发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存在未严格审查当事人公民代理材料、未向当事人发送答辩状副本等违法行为,向其发出检察建议7件,法院均采纳回复。依法对行政诉讼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加大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针对法院对行政机关申请非诉案件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定、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等违法行为,向法院发出非诉执行行政检察建议6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件。

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实现案结事了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在行政诉讼监督中,对辖区内某村村民诉镇政府土地征收违法案件,主动参与化解工作,与高新自规局、乡镇人民政府沟通征地情况,成功化解22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同时,保证了争议土地涉及项目的顺利落地。配合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化解某村村民诉区政府拆迁办行政违法案件,联合当地司法所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村民息诉罢访,成功化解2件行政诉讼案件。

深入推进专项活动开展

依法护航民生民利

为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通知》,以行业专项检察监督为抓手,对交通安全及运输领域执法进行监督,与区司法局、市交警支队渭滨大队、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二大队召开联席座谈会,联合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对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运输部门开展执法活动专项监督,并就存在违法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件。做好检察履职“后半篇文章”,根据交通领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问题进行理论调研,撰写调研文章并被省级刊物采用。

开展社区戒毒行政违法监督工作

促进社会治理

探索开展对社区戒毒的检察监督,深入乡镇、社区摸清人员底数,对存在的行政违法问题制发违法纠正类检察建议2件,为促进提升治理效能,就普遍性问题向区禁毒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得到区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被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评选为优秀检察建议。结合工作实际,与区禁毒办会签《渭滨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协作机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积极总结经验做法,撰写经验材料并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采用。

聚焦校园食品安全问题

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通过调研发现部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存在问题,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落实管理责任,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并对后续检查小组的联合执法行为进行现场监督,充分发挥“检察督促+联合执法”工作模式的合力作用,用检察关注和检察行动切实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日月其迈,时盛岁新。2024年,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上下联动履职,探索运用数字检察工作方式,积极推进诉源治理,突出工作重点,持续用力提质增效、培优树先,为推动渭滨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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