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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女检察官|姚亚婷:情系检察守初心 甘用检徽耀忠诚

发布时间: 2024-03-29

姚亚婷: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从检16年,姚亚婷坚持在踏实工作中锤炼,在担当实干中提升,始终用青春热血践行对检察事业的崇高追求。

她先后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400余件,其中2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4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她先后荣获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宝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入选全国、全省民事检察人才库,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

精准监督

司法为民的践行者

检察官要成为老百姓靠得住的人,就要依法规范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2017年4月,姚亚婷在办理宝鸡市某商业公司申请抗诉案中,双方当事人对案涉合同是否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分歧较大,且对转租问题说法不一。为查明案件事实,她对照合同所附平面图,多次实地查看租赁物经营使用情况,为准确适用法律,翻阅大量法学书籍,检索类似案例,与高校教授进行探讨。在认真审查和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她以该案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为由提请省检察院抗诉。省检察院审查后支持了她的提请意见。2019年1月,省高院依法再审改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该案先后获评“全国民事检察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典型案例”。

从事民事检察工作以来,她先后办理各类民事申诉案300余件,通过办案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起草制定的有关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案件审查办理指引,为不断规范基层检察建议监督工作提供指导。

查微析疑

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虚假诉讼不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还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作为检察官,姚亚婷始终敢于“亮剑”。

2019年11月,在办理贾某民间借贷纠纷提请抗诉案中,姚亚婷在审查证据时发现,贾某与借款人虽签有《借款协议》及借条,但涉案借款给付却存在虚增本金、制造虚假流水嫌疑。她意识到,该案可能涉嫌“套路贷”且并非个案,通过带领部门干警持续深挖细查,最终发现并成功办理了范某某、刘某等人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该案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案例”“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中,她办理和指导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30余件,起草建立相关协作机制2项,所在部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先进集体”。

以和促解

诉源治理的探索者

当好民事检察官,不仅要会解“法结”,还要注重解“心结”,要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化解矛盾,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2021年3月,姚亚婷审查办理某用人单位与员工魏某劳动争议纠纷申请抗诉案时,在认真听取双方意见,深入了解案件情况的过程中,发现双方均有和解意愿,为此,她在尊重双方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积极搭建沟通桥梁,引导双方化解矛盾。期间,为解决双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的难题,她对双方当事人的心里预期及和解条件进行充分分析,努力寻找利益平衡点,通过一次次释法说理,一遍遍利弊分析,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用人单位在和解协议签订当日即将案款给付完毕并撤回申诉。

办案至今,她积极促进20余起案件当事人主动和解息诉,总结形成的“234检察和解息诉工作法”,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普法宣传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类)”。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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