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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信仰,她是一抹亮丽的检察蓝

发布时间: 2019-01-28

     

 

    高爽,女,生于19831月,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从检以来,她坚守岗位,坚守责任,坚守信仰。她是一抹亮丽的检察蓝。

 

忠于职守  秉公执法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忠于职守就是要忠于人民,她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2015年,当事人王某来检察机关申诉,他与宝鸡广电传媒公司存在劳务纠纷,被无故解雇且没有拿到足额补偿款,生活一度陷入困境,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却没有得到公正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又被驳回,走投无路的时候来到检察机关申请抗诉。他自己说这里是最后的一根稻草,如果得不到公正裁决他就再也不相信国家,不相信政府了。

    高爽受理此案后,对王某耐心释法说理,让他一定相信组织,相信党,相信法律的权威。群众利益无小事,接访后控告申诉部门立即立案审查,转民行部门后,高爽第一时间去法院调取审判卷宗,通过认真审查全案证据,发现人民法院在计算补偿款时,确实存在瑕疵,于是向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向宝鸡市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市中院指令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再审,最终王某与宝鸡广电传媒公司劳动纠纷一案获得改判,王某拿到了足额的劳动报酬及补偿款,事后王某带着锦旗来到高爽的办公室表示感谢,并说出肺腑之言:“法律是公正的,还了我一个公道。”高爽作为一名人民的检察官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为群众排忧解难。

 

努力工作  善于学习

 

    高爽十分勤奋好学,不断充实自己,是业务精通的办案能手和业务骨干,2014年她参加全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获得了全市第一的好成绩,并代表宝鸡市参加了陕西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获得了"全省优秀办案人"的荣誉称号,2015年她再次代表宝鸡市参加全省民行业务竞赛,并进入全省前十名,获得“全省办案能手”的荣誉称号,为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增光添彩。同时,由于她工作努力,连年被评为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这是对她工作能力最大的肯定。

    不仅如此,她还是一名理论调研能手,通过办理大量民事行政案件总结经验,她撰写的理论调研文章《民事调解检察监督初探》和《行政检察监督权配置》在宝鸡市理论研讨会中获得一等奖,另有多篇理论调研文章获得二等奖、优秀课题等。

    高爽同志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履行好人民公仆的神圣职责;努力工作、勤奋学习,投入人民检察事业不舍昼夜。她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正气之歌,塑造了新时期检察官立检为公、执政为民的鲜活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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