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位于宝鸡市宝光路46号,占地面积6.9亩,办公楼面积6000平方米,绿化面积320平方米。现有政法专编58个,在编干警52人。其中员额检察官21人,司法辅助人员16人,司法警察4人,司法行政人员8人,工勤人员3人,聘任制书记员22人。内设“七部二办一队”(第一到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法警大队)。案件管辖含渭滨区和高新区部分区域。院领导班子共6人,由1名检察长、3名副检察长、1名政治部主任、1名办公室主任组成。
近年来,我院立足检察职能,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措施,挖掘工作特色,着力服务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职责,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国家级节约型机关、全省信访系统先进集体、省级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济犯罪检察、虚假诉讼监督、信息等工作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在全省基层院建设分析评价中由2021年的A类院第21名上升到2023年的第14名,办案质效位列全省第19名(全市第1名),连续三年获全市“先进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