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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民法典理解与适用 专题网络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30
 关于组织参加"民法典理解与适用

专题网络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分院政治部,省院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为更好帮助广大检察人员准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根据最高检关于民法典全员培训总体安排,经最高检领导批准,定于2020年7月15日至8月18日,在中检网院举办8期“民法典理解与适用专题培训班”。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深刻领会、准确理解民法典主要内容、立法本意及实践运用,促进检察机关精准适用、贯彻实施民法典。

二、培训对象和时间安排

培训对象:全省三级检察院检察人员:

培训时间: 2020年7月17日至8月13日。

具体课程安排见中检网院教学安排表。

三、学时要求及课程形式

每期培训共计20学时课程,修满15学时达到结业标准,剩余课程自行选修。

课程形式为三分屏教学和单独讲授形式。

四、学习考核

学员账号由本院管理员统一导入学习班,修满学分即可结业,所学课程计入在线学习档案并颁发结业证书:未结业学员所学课程计入在线学习档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院要高度重视,特别是面临当前疫情,更要充分认识和发挥网络培训的优势长处,按照分级分类分岗培训的原则,在做好本级检察人员网络学习工作的同时,抓紧组织本地区检察人员及时登录中检网院参加民法典专题培训班学习,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网络培训取得实效。

(二)加强培训管理。各级院要指定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应用的干部担任管理员,负责将平台功能、操作流程和学习要求及时通知参训学员,帮助学员解决学习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收集学员学习需求和反映的问题,以及对平台栏目设置、课程内容、操作流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要强化培训管理考核,做好本地区网络培训专题班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 及时总结报告。各市、县级院要全程抓好专项培训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及时梳理培训情况,特别是学员提出的问题,形成专题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需加盖本级院政治部印章,于2020年8月17日12时前上报省院政治部。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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