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妇女儿童朋友,有以下情形,您可以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申请立案监督的案件;
对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或者检察机关生效刑事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案件;
涉妇女平等就业、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等权益,提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申请的案件;
请求给付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以及请求给付抚养费、抚育费等,提出民事诉讼监督申请的案件;
涉困难妇女儿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
检察机关接待窗口为
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
服务热线为
12309热线电话
检察官提示
如果您或者您身边的亲朋好友权益受到侵害,需要得到法律的帮助,请您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一直在您的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