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快“四县”建设大局,忠诚履行检察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共利益,为太白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书写“三个自觉”检察新篇章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向县委、市检察院党组和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用好网络学习平台,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做到学深学透,走心走实。积极争取县委支持,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年轻化建设,为我院配备领导班子成员2人,配置检察委员会委员3人,推进完成上级检察院部署的第二次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努力践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为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而提出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三个自觉的检察工作新理念。
二、检察履职顾大局,全力置身平安太白建设
主动履职,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全体党员干警第一时间到县上安排的交通卡点、小区防疫排查,24小时不间断巡查排查,对来往人员进行登记,为居家隔离群众购买吃穿用品,处理生活垃圾,为帮扶村在校小学生发放抗疫口罩300个。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成立我院涉疫情刑事案件办案组,依法及时打击涉疫情犯罪,确保案件办理既严格依法推进,又严格落实防控隔离要求,改变面对面讯问、询问、接待的审查方式,以电话、网络、微信等形式接待群众信访,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同时进一步强化与其他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确保疫情期间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实现受理、流转、办理“一步到位”。
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成绩。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严惩扶贫领域腐败犯罪,完善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对接机制,向6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余元。守护太白绿水青山,积极参与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8人,办理生态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防范金融风险、从严从快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共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1人,审查起诉11人,在捕诉环节追赃挽损30余万元,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十个深化”,扫黑除恶再出新战果。紧紧围绕“十个深化”、“六清”工作要求,重点在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伞网清除、行业治理上下功夫,办理了陈某某等8人恶势力团伙案件,从快从严批捕起诉。认真落实“一案三查”制度要求,努力实现专项斗争“四个转变”。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检察长带头办理涉恶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在办理涉恶案件中重点对涉恶财产处置和已生效判决财产刑执行进行法律监督,深化打财断血,完成黑财清底目标。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社会治理漏洞向县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立健全一案一整治工作机制。结合“六建”工作要求,与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公安局会签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文件4个,为长效常治奠定制度基础。
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展现新作为。依托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检察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各类信访28件,检察长接待7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实体性答复。依法对拟不起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方面进行了释法答疑,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紧盯业务谋发展,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工作更加有力。严厉打击严重违法犯罪、侵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利益犯罪,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2020年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7件37人,批准逮捕22人,不批准逮捕1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件40人,提起公诉23件34人 ,不起诉5件5人,改变管辖1件1人。纠正漏捕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100%。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2件,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7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提前介入案件7件。对社区矫正及监外执行人员档案进行系统录入,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2次。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设立两个办案组。开展了“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联合县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督导检查,筑牢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观念,净化了校园环境。刑事案件办理中,发现县域某些公路沿线绿化管护存在监管漏洞,向相关单位制发的检察建议和办理的朱某某滥伐林木案件被市检察院分别评为优秀检察建议和优秀典型案例。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更加精准。强化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办理民事审判及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2件,虚假诉讼类案检察建议1件,开展民事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3件。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年攻坚”专项活动为抓手,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1件,所发建议均回复采纳。1名干警入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人才库。
公益诉讼工作更加深入。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若干意见》,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摸排侵害公益线索,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加大公益保护力度。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3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80件,回复8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制作了《检察公益诉讼护航美丽太白》检察宣传片,广泛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宣传。为解决公益诉讼人员少,力量弱的难题,组建公益诉讼志愿服务队,形成公益诉讼活动全民参与的大格局。理论研究成果在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论坛中获三等奖。
四、苦练内功重自强,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持续用力优化检察管理。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办案,亲自阅卷,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57 件,列席审判委员会6次,制定检察长、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权力清单,建立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内设机构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分层次监督案件的内部监督机制。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分别制定了案件办理工作流程,完善案件办理组织及运行机制,制定《检察官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与司法局联合签订《关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联合制定《太白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等,加强了外部执法司法的监督制约。三是实行周例会月分析制度,针对检察系统设置的22项核心业务数据,实行月汇报,季点评,查找存在的短板,提出改进的措施。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健全完善考评机制,提升法律监督质量、效率和效果。四是规范公文和法律文书制作。先后印发了《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和《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公文质量月通报制度》,在全市检察机关公文写作评比中获得三等奖。
持续用力加大岗位练兵。始终把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干警素质能力,丰富检察干警“职业资本”的重要手段。组织干警积极参加上级院举办的专题培训、技能竞赛和网络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60余人次。要求培训人员学习归来后进行大会交流,谈个人学习收获,达到一人参训全院受教的效果。与西北政法大学建立检校共建机制,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时同专家教授进行咨询讨论。邀请优秀律师到我院开展以辩方角度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专题报告。组织检察干警,到兄弟县区院学习交流公益诉讼工作,开阔视野,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在全市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获优秀论文奖,全市检察理论研讨会上获优秀论文二等奖和优秀调研成果奖。
持续用力推进从严治检。认真开展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改革试点工作,细化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扎实开展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四个查一查”,推进“四个专项工作”强化廉政警示教育,肃清赵正永流毒和恶劣影响。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检察办案等事项11件。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实到日常教育管理中,全年开展督察30余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干警进行谈话5人次,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检察铁军。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定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自觉,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高度重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定期报告检察工作,联络走访县境内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20余人次。2020年3月县人大专题视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后积极主动地落实了审议意见。邀请38名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我院开展的“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发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等检察开放日活动,“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不定期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建立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共同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突出案件信息公开,加强检务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34份,程序性信息60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条。向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报送创佳评差案件18 件,优秀案件9件。加强“两微一端”平台和门户网站建设,筑牢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太白检察微信公众号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新媒体优秀微信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