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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积极开展指导性案例学习活动 以学促用推进高质量办案

发布时间: 2019-05-29
                                  检察院积极开展指导性案例学习活动

以学促用推进高质量办案

 

指导性案例是从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案件中精选出来的“样本”,旨在为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官解决同一类型案件中的疑难问题提供重要参照。为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引领、规范司法办案的作用,促进检察机关严格公正司法,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太白县检察院在全体干警中开展“学习指导性案例 促进高质量办案”活动,掀起学习指导性案例的热潮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深刻理解活动重要意义。

院党组对本次活动高度重视,将本次活动列入2019年全院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出《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学习指导性案例,促进高质量办案”活动的实施方案》,确定了本次活动由检察综合业务部牵头院办公室配合、各部门全员参与的开展机制通过积极扎实开展学习活动,拓宽知识视野,充实知识储备,掌握办案技巧,补齐能力短板,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的素质能力,让指导性案例真正成为“活的法律”和司法评判的“参照系”,进一步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力争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精品案,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二、建立工作机制、坚持学以致用,发挥引领规范作用。  

一是将指导性案例学习纳入全院培训练兵计划,坚持通过党组会、检委会、全院干警大会组织一次以指导性案例为内容的检察官课堂专题业务培训让干警掌握更多的办案知识和技巧,指导实际办案目前已经开展党组会学习1次,检委会学习2次,院领导和检委会委员带头学习指导性案例,深化对法律法规在实际办案中应用的认识。同时结合检委会研究讨论案件类型,采取相应指导性案例集体学习,提高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建立指导性案例学习讨论制度加强业务科室日常例会、个人自学等形式学习研讨,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意义,将其有效运用到检察办案实践中,强化整体办案能力和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通过学习活动,指导办理刑事及公益诉讼案件2件次,真正做到活学活用三是将学习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将学习指导性案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纳入部门常规管理,自觉做到学习经常化、制度化,确保学习指导性案例取得一定实效。

三、加强沟通交流,规范法律适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积极加强与公安、监察委员会的沟通交流,通过公安机关、监察委员会办案人员共同学习、共同讨论指导性案例的方式,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指导性案例对证据的运用和要求,统一执法思想和证据标准,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今年我院在办理一起涉恶刑事案件中,承办检察官从提前介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全程中,充分应用指导性案例传递的司法理念和精神要旨,高质量办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梳理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学习活动成效。

 我院学习实践中,注重关键经验梳理和提升工作,目前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已率先就学习指导性案例,指导办案提升质量情况,总结心得及经验做法2篇,对全院学习活动起到了促进、引导作用。同时我们将宣传引导作为确保教育成效的重要抓手,充分借助“两微一端”新媒体优势,全面宣传学习指导性案例活动开展情况,典型做法和应用成效确保学习教育一开局就有影响、有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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