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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就在我们身边

发布时间: 2016-04-09

榜样就在我们身边

-记尚德千阳人之政法之星:千阳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王爱芳


       编者按:2月2日,2016年“尚德千阳人”颁奖典礼暨新春文艺晚会在千阳县体育馆成功举办。精彩绝伦的表演给观众带来带来了一场视觉盛宴,“尚德千阳人”颁奖过程更是为现场观众带来一次爱的教育。在以“四德五范十二星”为主题的“尚德千阳人”推荐评选活动中,我院干警王爱芳同志经过推荐、考察等环节,最终荣获“尚德千阳人”之政法之星的荣誉称号,这也是千阳县人民检察院强化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生动体现。

王爱芳,现年58岁,千阳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自参加工作以来,勤奋好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立足控申检察职能,围绕服务群众目标任务,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真情接访,化解矛盾,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树立了检察机关亲民、便民、为民、惠民、利民的良好形象,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工作者。

 

 

“只要用心,就没有干不好的事”

  他对工作精益求精,永不满足。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窗口”职能作用,提高检察机关信访接待的工作水平,他在工作中积极开动脑筋,勤出主意,在原有基础上重新整理和逐步规范完善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有关登记,分流、归档台账,完善了《群众来访登记表》、《检察长接待群众登记表》等多种表格,制定《千阳县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办法》等制度。他热爱群众,热心服务群众,认真履行着一名检察官的职责。对待群众来访,不论事情大小,不论轻重急缓,他都耐心细致的倾听,和蔼地与来访群众交心分析,摆事实,讲道理,明理析法。对来访群众提出问题,不管属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他都根据情况一一进行解答,绝不会推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他用春天般的温暖化解问题和矛盾,把来访的群众看成自己的长辈、兄弟姐妹,来访群众有什么心事都愿意跟他说,在他们眼里,他既是检察官,更是贴心人。许多来访过的群众,再到检察院办事,都要到接待室找他聊聊家常,侃侃心里话。几年来他接待控告、申诉、举报等各类群众来信来访200余件,均作了妥善处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切实让人民群众从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个诉求、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到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公信力,树立了检察机关亲民、为民、护民的良好形象。


   

把群众的事情放在心上、抓到手上 、践于行上

  他始终重视自身修养,模范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遵旨,在基层一线岗位上,坚持从小事做起,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尽心尽责,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他是群众眼里的贴心人,他总是千方百计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到位,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检察人的使命。原文家坡乡宝丰村一组村民何某等14人来院反映原组长任职期间将组上700亩耕地对外承包,“未公布帐务,有贪污等经济问题”。接访后,控申部门初步认为何某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本院管辖,但考虑到集体上访的严重性,如处置不当将会直接影响到我县的社会稳定。王爱芳同志在接待中认真听取14名来访群众意见,做接待笔录的同时,耐心做好稳定安抚工作,并将接待笔录以“急件”形式和连同来信来访风险评估审批表送达检察长批示。根据批示决定抽调反贪、控申部门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初查,根据初查情况,及时把情况向乡政府、村委会作了通报,并建议乡政府派人进村调查,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对村组的账务进行了公开。后对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回访时,何某等群众表示对检察院的做法非常满意。正是由于该同志的认真负责,细心工作,事件得以妥善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一做法被人民网、陕西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在这个岗位,有那么多双眼睛看着我,咱自己心里得有个数”

“禁善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他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标准,在工作中学习和践行焦裕禄精神,面对工作繁重、任务艰巨,他从来没有懈怠过,相反他总是迎难而上,靠着忘我的奉献和加倍的努力创造了优秀的工作业绩。他始终没有因为年纪大而推卸工作责任,事事做表率,树标杆,面对态度恶劣的来访群众的无端谩骂和指责,他都能以超凡的耐心和宽容的胸怀,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来访者满意而归,他是群众眼中的知心人,他是法律忠诚的守护者。

 


       平凡工作中的点点滴滴,就是生活的真实写照,这就是王爱芳同志。生命不止,工作不止,服务不息,王爱芳同志以他默默的工作,勤劳的耕耘,在忙碌而平凡的工作中倾力挥毫,为和谐社会添墨加彩,舒写快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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