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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1-15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4日在岐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劲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依法履职,锐意进取,服务大局更加积极、反腐力度持续加大、规范执法深入推进、监督质效明显增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狠抓办案,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犯罪、惩治腐败、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

扎实推进平安岐山建设。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5人、提起公诉203人,同比分别下降26%和15%。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对26名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了不批捕决定,对31名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作了不起诉决定。着力用法治方式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难题,建立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信访渠道,建立信访事项的审查甄别、诉访分离等制度,及时将相关信访案件导入司法程序,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妥善办理群众控告申诉23件次。

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围绕服务岐山发展,攥紧反贪、反渎两个“拳头”,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5件,同比上升38.9%,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9件、渎职案件6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坚持惩防并举,着力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实、扩大效果。开展警示教育56次,引导公职人员远离“潜规则”、依法廉洁履职。开展预防调查2次、典型案件剖析10次,深入分析案件背后权力寻租、资源分配不合理的制度漏洞,向发案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0件。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686次,把缺乏诚信的企业挡在公平竞争的门槛之外。在全省反渎工作会议上, 我院作了《依托大侦查工作机制推进反渎工作快速发展》的交流发言。

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充分发挥程序法在人权保障、公正司法中的特殊作用,更加注重证据的合法性,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要求公安机关对瑕疵证据补正和作出合理解释15份;更加注重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5人;更加注重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的作用,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重视听取律师意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确有经济困难的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8万元;依法把好批捕、起诉关,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1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裁判提请市检察院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依法监督纠正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执行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共对166名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情况和5名特赦人员的报请程序进行了法律监督。

二、坚持机制创新,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把落实执法为民举措贯穿于检察工作,加大创新力度、丰富载体,为做好检察工作注入活力。

依法查办上级交办专案。在查办本地职务犯罪的同时,正确处理查办专案与办理本地区案件的关系,做好统筹兼顾。根据上级院指定管辖,先后依法查办国家电网、榆林地区、渭滨区等3个系列专案,目前已立案11人,协助市检察院,办理了原西安市委常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杨殿钟、府谷县法院原院长罗云等5人受贿大要案。在国家电网专案中,我院把一起移交时只有48万元的案件线索,办成涉案800余万元的受贿大要案,并向上级院和其他县区院移交案件线索多起,受到高检院反贪总局与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和表扬。这些专案案情复杂,调查取证难度大,办案人员持续数月奔赴全国12个省46个地区调查取证百余人,外地追赃3000余万元,查清了全部事实,使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在全省反贪局长会议上,我院介绍了侦办国家电网专案的经验做法。

积极搭建服务群众平台。立足基层“小检务”,解决群众“大问题”,倾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完善检察门户网站和微博功能、开通检察微信、建成远程接访系统,把“脚板走访”与“网络对话”结合起来,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群众诉求。聚焦农村“两委”换届、征地拆迁、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强化对村组干部依法履职的法律监督,与县纪委、县监察局联合开展村组务公开专项检查活动,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为民服务,深入农户走访群众近万人,发放各类检察宣传资料3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120余件,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9件。我院《以村务公开为平台,扎实开展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经验被市检察院推广。

大力加强两个基地建设。根据新的反腐形势和发展需要,对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进行改造升级,新修建的警示教育基地力求通过多种展示手段和表现形式,把警示与弘扬、教育与挽救充分结合,触动心灵,县林业局、县文广局等多家单位500余人前来参观,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效果。为全县200余名新任村干部作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增强了农村“两委”班子廉洁自律意识。与团县委、县教体局、学校等单位共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在县职教中心建立全市首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起到促进作用,全县中学生分批到法制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制定的《关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前进行社会调查的实施办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三、坚持规范司法,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

牢牢把握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全面提高检察公信力,不断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集检察机关司法行为、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八类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主体,实行销号处理,立行立改5处,限期整改2处,做到件件有着落。积极探索“开放式检委会”,安排本院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听取委员的讨论,让青年干警大胆发表自己对案件的观点和看法,有效提高了青年干警分析、解决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着力构建新型检侦关系,邀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列席检委会,强化监督效果,进一步提升了案件质量;不断深化检务公开,邀请特约检察员列席检委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增强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

加强自身司法活动监督。强化案管部门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通过业务信息网上录入、业务流程网上管理、业务活动网上监督、业务质量网上考评,增强严格规范司法刚性约束。推行案件分配机制改革,将案件办理人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予以编码排序,由案件管理部门将案件直接分配至办案人,实现案件分配公平公开,对279件案件、241件涉案物品统一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对123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上提一级审查逮捕、一审判决报上级院同步审查、不起诉案件上提一级审批等制度,报请市检察院审查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10人,提请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4件。

主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把严格执行县委决议、决定作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重大部署、重要事项和大要案办理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根据县委工作部署,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全县工作大局同频共振,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2次,做到报告工作经常化。认真落实去年全县“两会”精神,对代表提出的五个方面意见建议,逐条分析研究,逐项落实到位。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实现诉讼流程公开、生效文书公开,在信息公开网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383件、法律文书34份、重要案件信息13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坚持从严治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坚持不懈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和“强作风、抓规范、贴民心、促公正”等专项教育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激发党内生活活力,党组书记通过讲党课从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创业、做人等六个方面深入分析我院存在的“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践行“三严三实”的目标方向和要求。弘扬践行岐山精神,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以高检院违纪违法人员通报为反面教材,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定信念信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令行禁止、检令畅通。我院被县委评为“优秀党支部”。

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两个责任追究规定,紧盯“四风”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把依法治权、消除特权思想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组织干警参观“雷锋精神永恒图片展”、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干警廉政承诺书,邀请市纪委领导做廉政教育报告,接受市检察院对2012年以来班子建设工作巡视,不断强化检察纪律的刚性约束,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对待自身存在的腐败问题,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切实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完成涉密信息专线网络分级保护建设工作,更新了院内基础网络、安防监控设备,新增一批高科技侦查设备,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创新教育培训机制,联合县公安局邀请省检察院检察教官,就刑事办案过程中证据收集和应用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在执法办案中的证据意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持续开展周一解读时事政要、每周一讲、拓展训练等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综合素能。扎实推进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分层分类参加业务培训,举办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着力打造青年干警成长“快车道”,有3名青年干警被市检察院遴选。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祝列克等领导在岐山视察调研工作时,对我院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办理涉黑团伙犯罪专案组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我院被市妇联评为“三八红旗集体”。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大局,充分体现检察工作的政治性,才能赢得党委的信任和重视;只有深深植根于群众之中,充分体现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和支持;只有不断强化自身监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充分体现检察工作的法律性,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和理解。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检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不够充分,服务大局的思路和措施还需进一步拓宽和细化;二是办理新型复杂案件、准确认定事实证据等能力仍有不足,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还需加强;三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面对司法体制改革部署,个别检察人员受身份制约的问题亟待解决。对此,我们将以改革为契机,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县委十六届十次全会和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遵循司法规律,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新常态,强化法律监督,不断提升执法科学化水平和管理科学化成效,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效果。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继续落实服务发展各项措施。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发展的各类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认真提高在新常态下的法律正确把握能力,改进执法办案方式,重视执法的社会效果,服务保障好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不断提升维护社会稳定效果。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三是不断提升惩防职务犯罪效果。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完善“大侦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查办职务犯罪八项禁令,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四是不断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效果。深化、细化、实化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在畅通沟通渠道、增进感情认同的基础上,把群众工作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加强检察官以案释法、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五是不断提升司法体制改革效果。积极做好即将全面启动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以检察权的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各位代表,在充满希望和变革的2016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我县“十三五”规划取得良好开局,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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