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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5-08-18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

1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2、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渎职侵权等犯罪行为进行侦查;

3、负责移送起诉案件审查,并代表国家出庭指控犯罪;

4、负责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逮捕,并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依法进行监督;

5、负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开展警示教育和犯罪档案查询;

6、负责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7、依法受理检举、控告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受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申诉;

8、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进行监督,受理被监管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提出的控告和举报。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决算单位构成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包括县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行政单位。

二、岐山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一)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二)

3“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附表三)

三、岐山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9,654,079.30元。包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54,079.30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支出总计9,654,079.30元,包括:

(1)基本支出7,154,079.30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23,880.3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07,251.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2,948.00元。

(2)项目支出2,500,000.00元,主要是为完成法律监督工作任务,支出的办案和装备采购费。

(3)年末结转和结余360,000.00元,主要是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结余,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54,079.30元,其中:基本支出7,154,079.30元,项目支出2,500,000.00元。全部为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11,3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0,400.00元,公务接待费40,900.00元。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0,400.00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燃油费、修理费等。2015年年末公务用车共8辆。

 2、公务接待费40,900.00元,主要用于省市院指导检查工作、司法体制改革调研、县区院交流学习,涉及53批次680人。

2015年度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支出功能分类

决算数

支出经济分类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965.4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基本支出

715.41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外交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342.39

二、上级补助收入

 

三、国防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280.73

三、事业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875.4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2.29

四、经营收入

 

五、教育支出

 

二、项目支出

25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六、其他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25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9.9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十、节能环保支出

 

  赠与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债务利息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其他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三、上缴上级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四、经营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965.41

本年支出合计

965.41

本年支出合计

965.41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36.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36.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36.00

   基本支出结转

36.00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经营结余

 

 

 

 

 

总计

1,001.41

总计

1,001.41

总计

1,001.41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965.41

715.41

250.00

 

204

公共安全

875.49

625.49

250.00

 

20404

检察

875.49

625.49

25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625.49

625.49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50.00

 

25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89.92

89.9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9.92

89.92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9.92

89.92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会议费

培训费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小 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合计

41.13

 

37.04

37.04

 

4.09

13.81

16.27

 

 

 

 

 

 

 

 

 

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5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5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8 辆。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5年度公务接待累计 53 批次 ,公务接待累计 680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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