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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 2018-12-13

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

 

按照高检院司法责任改革工作部署要求,员额检察官实行“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推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清单》,实行办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办案主体与执法责任主体地位同时凸显。全面推行了检察机关统一 应用软件系统,只有员额检察官过的了审批、上报等操作权限。为保证案件质量,我们积极落实分管院领导监督把关制度,通过常规检查、重点督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对办案质量进行监督把关。

 

【检察人员执法活动监督】

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职责: 

1.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2.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3.受理检察人员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

4.制定检察机关廉政建设制度,组织开展廉政纪律教育和执法执纪大检查活动。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监察室电话:8589378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按照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第四条规定: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应当根据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过错事实、情节、后果及态度,作出下列处理:

 1.批评教育。包括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到上级人民检察院检讨责任;

 2.组织处理。包括暂停执行职务、调离执法岗位、延期晋级晋职、责令辞职、免职、调离检察机关、辞退;

 3.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理。执法过错构成违纪的,应当依照检察纪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同时适用。

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

1.严禁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2.严禁到私人会所、夜总会及其他存在营利性陪侍活动的场所参与吃喝玩乐等奢靡、不健康活动;

3.严禁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等事宜大操大办;

4.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或亲属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报销;

5.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及支付非公务活动费用;

6.严禁公车私用、警车他用,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

7.严禁参与赌博、色情性质的活动;

8.严禁耍特权、逞霸道及其他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符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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