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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全省两会】重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发布

发布时间: 2020-01-19

转自陕西检察

杨春雷检察长作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17日在陕西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春雷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在省委、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围绕“中国之治”谋划检察工作,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列为教育培训必学内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陕西检察机关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对全省检察机关进行督导检查,坚决把讲政治要求落到实处。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读书班、读书会、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回顾初心、践行誓言。严肃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扎实搞好思想政治体检。坚持边学边改,推动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两促进、双提高。加强对下指导督导,确保第二批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围绕党中央战略部署和省委、最高检重大决策,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职能,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服务保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制定助力脱贫攻坚“18条意见”。严惩涉及扶贫资金、影响扶贫工作的犯罪,起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71人。为确保国家各项惠农措施得到精准落实,起诉利用软暴力实施犯罪、操纵经营黄赌毒等犯罪2367人。将因案致贫返贫纳入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717人731.11万元。全省三级检察院选派441名干警驻村,结对帮扶贫困村188个、贫困户7125家,圆满完成年度扶贫任务。    

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与省政府建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7项联动工作机制。坚决用最严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43人,其中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448人。出台推进秦岭、黄河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意见,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三个专项监督活动,审查涉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线索497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65件,提起诉讼177件。府谷黄河沿线非法排污非法采砂整治、扶风渭河沿线砂石企业违法占地整治,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出台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意见,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730人,同比上升22.8%;起诉涉及“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高利放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等犯罪873人。省检察院挂牌督办7起重大非法集资案件。    

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平等保护。邀请省工商联、企业界人士参加专题调研,举办“服务民营经济论坛”,聆听民营企业家心声。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犯罪355人,同比上升16.77%。严厉打击侵害公司企业权益犯罪,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00人。坚持少捕慎诉,对被羁押的民营企业家立案审查221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5人,采纳46人;不批捕涉案非公人士312人,同比上升26.32%,不捕率为31.4%,总体比刑事犯罪不捕率高9.3个百分点;不起诉163人,同比上升49.54%。

依法保护民生民利。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2892件。联合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290人。参与“平安医院”创建专项活动,起诉暴力伤医、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等犯罪36人。起诉侵害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590人。起诉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3264人。

全力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省委召开全省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进会后,在各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检察机关与教育等部门协作配合,开展了1个月的专项督导。督导组深入3294所中小学、幼儿园实地检查,查访学校周边经营场所3061个。通过督导,校园“三防”体系进一步完善,女生宿舍封闭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落实,一大批违规经营的网吧、游戏厅被查处。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坚持零容忍,起诉1236人,同比上升370%。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93人,不起诉62人。与团省委签署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社会化建设。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全省三级检察院437名领导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683名检察官担任法治辅导员。

三、坚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助推更高水平平安陕西建设

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惩治犯罪,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力以赴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未发生涉检涉稳问题,持续保持涉检进京“零上访”。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起诉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07人。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起诉杀人、抢劫、爆炸等暴力犯罪1489人,起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806人,起诉毒品犯罪1797人。积极维护网络秩序,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106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落实中央督导组和省委要求,翻查、起底各类案件86580件,摸排涉黑涉恶线索469条、“保护伞”线索221条。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批捕2396人,起诉3545人,同比分别上升100.2%、349.9%。省检察院挂牌督办西安王过渡、咸阳蔡立、汉中余彦新等14起涉黑案,一批横行乡里的“村霸”“砂霸”受到严惩。与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共同建立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通报会商、沟通协商、提前介入侦查活动等工作机制。坚守法治底线,不拔高、不凑数、不放过,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依法不认定195件;未以涉黑涉恶移送,依法认定90件。强化对涉黑涉恶案件的诉讼监督,纠正漏捕361人、遗漏同案犯335人、遗漏罪行366人,同比分别上升137.5%、272.2%和388%。重拳“破网打伞”,批捕“保护伞”25人,起诉26人。坚决“打财断血”,依法监督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充分利用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实现对财产刑的同步审查、同步起诉、同步提出建议。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扎实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值班律师、量刑沟通、签署具结书等机制,适用率逐月上升,2019年12月已达83.79 %,在惩治犯罪、降低司法成本的同时,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戾气。坚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受理来信6139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达100%,3个月到期办结答复率为93.59%。结合办案深入分析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241件,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联合解放军西安军事检察院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8件,相关问题均获纠正。

四、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

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有新作为。共批捕26201人,起诉40110人,同比分别上升27.4%、27.3%。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在公安部门支持下,在129个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对该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654件;对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608件;纠正漏捕1675人、遗漏同案犯1663人、遗漏罪行1791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5406人、不起诉702人。严格审判监督,依法纠正定罪不准、量刑失衡等问题,提出抗诉160件,法院审结103件,改判、发回重审68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87件,立案复查55件。张扣扣故意杀人案出庭检察员意见书,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文书。    

刑事执行监督有新成效。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常态化机制,对审前、审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466名被追诉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办案单位采纳407人。加强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664人次。持续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6032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78件。对19所监狱进行巡回检察,维护监管秩序。    

民事诉讼监督有新发展。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问题,监督纠正“假官司”“假调解”41件;省检察院对7起虚假诉讼案挂牌督办。受理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21件。提出抗诉82件,同比上升17.4%;法院再审54件,再审改变原审裁判36件,占法院审结数的55.56%,同比增加18.89%。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8件,法院采纳57件,同比分别上升30.1%、128%。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806件,提出检察建议1713件,法院采纳1700件。受理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465件,提出检察建议1396件,法院采纳1102件。陕西某实业有限公司虚假公证执行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行政诉讼监督有新气象。受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78件,同比上升235.8 %;提出检察建议149件,同比上升231.1%。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聚焦生态环境、国土资源、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年攻坚”专项活动,监督和促进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执行。共受理执行监督案件455件,同比上升374%;提出检察建议407件,有关单位采纳313件,同比分别上升362.5%、538.8 %。    

公益诉讼检察有新突破。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专门意见154个。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摸排案件线索758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041件,提起诉讼208件,同比分别上升8%、16.7%和79.4%。通过办案,督促关停、整治违法排放废气或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45家,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19公里,清除生活和建筑垃圾77.2万吨。深化跨区域协作,陕、甘、宁3省(区)8市检察机关,签订 “保护母亲河、服务一带一路”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实施办法;汉中、商洛、安康、宝鸡与川、甘、鄂、豫等省毗邻地区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嘉陵江、丹江、汉江生态和水源地保护工作。    

职务犯罪检察有新亮点。会同省监察委、省高院、省公安厅就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工作中指定管辖、强制措施执行等事项出台规范性文件。受理各级监察委移送案件480件651人,起诉365件  506人。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虐待被监管人员等职务犯罪31人。

五、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持续用力搞好改革“精装修”,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深化、巩固,促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突出专业化建设,以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为基础设置业务机构,优化整合辅助和行政机构,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全省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进行了系统性、重塑性改革,业务部门形成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 “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布局。省检察院设18个内设机构,重组10个检察业务部门。10个市院、107个基层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不断完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逐步健全。全省检察官择优选升31名,遴选入额110名,退出员额61名。完成市、县两级检察院587名在岗书记员重新聘用及职务等级确定工作。面向社会招录聘用制书记员969名。完善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全省三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21557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29人次。    

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完成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和验收,成为全国第5个完成该工程的省级检察院。智慧检务工程设计和立项通过最高检评审,多功能视讯调度中心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陕西被最高检确定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试点省份。

六、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检察队伍

对标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打造一支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出台加强全省检察系统干部队伍交流工作的意见,推进干部交流常态化。修订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和能上能下3个办法,健全落实激励保障制度。开展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礼赞新中国、歌唱新时代”系列活动,举办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干警振奋精神、砥砺奋进。    

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分级分类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省检察院培训干警2345人次。联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研究生培养基地,加深理论与实践的融合。与浙江大学举办检察系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研修班,选聘60名专家、律师等担任国家检察官学院陕西分院兼职教师,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互派干部交流学习,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出台30条具体措施,为基层减负松绑。每季度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开展1次“检务督导面对面”活动,督促工作落实。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严格公正司法。深化系统内巡视,对4个市检察院党组、省检察院3个内设机构党组织开展巡视。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监督,努力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合力。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65名。

七、坚持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牢记检察权属于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努力答好人民考卷。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建立院领导与代表结对工作机制,加强同代表面对面交流。各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230次,主动听取意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邀请各级代表参与检务公开活动3277人次,220件人大代表建议均认真办结、及时回复。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省政协通报工作。邀请1509名各级政协委员参加调研考察、案件评查等活动。31件政协提案均认真办结并答复。聘请391名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担任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泛参与检察监督。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9万条、法律文书3.1万条、重要案件信息7176条。邀请122名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63次。广泛开展 “检察开放日”活动,各界群众9753人次“零距离”走进检察院。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69次,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树立“互联网+检察”理念,依托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检察信息30.5万条。
  一年来,我们支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依法打击各种危害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犯罪,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各位代表!2019年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省监察委、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的配合与制约,也离不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以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省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举措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保障力度、服务效果还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民事、行政检察还存在短板弱项。三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一些检察建议质量还不够高,司法不规范问题还依然存在。四是现有人才队伍的结构、素能与专业化的办案要求还有差距,专家型、领军型、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五是从严治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还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采取务实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一是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上持续用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平安陕西贡献检察力量。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间谍反窃密斗争,深入推进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坚决捍卫政治安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三年为期目标加压加力,坚决“打伞破网”,聚焦“打财断血”,加快办案进度,提升办案质效,确保“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以保障人民安宁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电信诈骗、“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活动,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结合办案,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是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依法严惩扶贫领域犯罪,加强涉农领域案件办理,助力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要求,积极稳妥探索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独特作用。主动参与整治秦岭“五乱”问题,加大对黄河、渭河、汉江、丹江等重点流域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进散煤、“散乱污”企业、扬尘等污染治理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助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没有变”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省委要求,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内幕交易、欺行霸市等犯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保持打击食药安全犯罪高压态势,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三是在提高法律监督实效上持续用力。优化创新检察监督方式,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司法公信。以深化“捕诉一体”改革为动力,以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契机,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牵引,以提升抗诉质量为抓手,推动刑事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及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引领性,提高民事抗诉和检察建议的采纳率,增强工作实效。建立健全以“精准化”为导向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质量,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协作联动,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完善监检协作配合机制,推进线索相互移送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标准完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试点运用,提升智慧检务建设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水平。    

四是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持续用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热潮,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健全经常性查找解决违背初心使命问题的长效机制。推进“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推进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坚持严字当头,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赵正永、陈国强为反面镜鉴,结合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化系统内巡视巡察和检务督察,坚决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大力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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