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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岐山检察精准发力

发布时间: 2019-04-19

                        

为贯彻省市两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会议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我县河湖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确保河道“四乱”问题得到彻底整治。4月19日上午,岐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薛占斌、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恩林及县水利局局长李清哲带领相关巡查组人员深入我县河湖巡查“四乱”整改情况。

巡查组一行先后在岐山辖区麦李河和石头河进行现场巡查。在麦李河陕汽十字路口段,巡查组在河边发现乱堆垃圾现象,现场督促县水利局进行整改,县水利局及时组织人员和设备,对现场垃圾进行清理、填埋处理。

在石头河巡查现场,针对石头河两岸乱建滥建现象,县水利局责令对乱建房屋进行现场拆除。

薛占斌副县长强调,县检察院和县河长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的力度非常大、措施非常扎实、效果非常明显,县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大与河长办的联动力度,既要支持其执法、配合其执法也要监督其执法,从而共同保护好渭河流域的生态环境。

李恩林检察长在巡查工作中表示,县检察院将以“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为契机,与河长办通力协作配合、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拓宽线索来源,全面摸排和清理渭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组合拳”,做到全面清理,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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