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未成年人朋友,你们的生活充满温暖的阳光,你们的成长伴随欢快的笑声,父母关心着你们,师长关怀着你们,社会关注着你们。但是,生活并不总是阳光灿烂、和风细雨,成长的道路洒满阳光也布满荆棘,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时有发生,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检察官为你们送上一个安全成长锦囊,以期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遇到不法侵害如何保护自己?
案例
一天傍晚,初中生小强与小伟一同放学回家。他们走在比较偏僻的路上时,突然蹿出来两个社会青年张某和李某,其中张某手持水果刀,说借点钱花,不要乱动,不准反抗,否则给以颜色!他们强行搜身,小强便对张某说,我们会配合的,愿意把钱交出来,同时也让小伟拿出身上的财物,他们交出几十元钱和手机,张某和李某拿到钱便大摇大摆地走开了。小强和小伟立即去派出所报警,没过几天,张某二人便被警察抓获。
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遇到不法侵害时如何保护自己?
学会报警
(1)当被人随意殴打时;
(2)当财物受到他人侵害时;
(3)当遇到危险或灾害事故需要帮助时;
如案例中的两个同学,他们机智地选择了处置方法,同学们报警时,首先告知自己的姓名,当前所处位置,尽可能地详细说明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发生什么事情,违法人员的人数,体貌特征等情况,以及对方逃离的方向。
牢记“生命可贵,财物可失”的防范原则
在本案中,面对持刀者搜抢财物时,在对方人多、持刀的情况下,两名同学表现得很机智,可以放弃手机等财物,不要去和他们搏斗,只要不危及生命,尽量配合他们,古话有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实践证明,在对方人多的情况下,鲁莽行事,硬拼强干,可能会导致无谓的牺牲。
斗智与斗勇相结合
在本案中,在防范犯罪侵害时,要审时度势,见机行事,保全自己的生命。如主动配合地交出财物,提出与他们交朋友,欺骗迷惑他们以保全自己,待有机会再寻求救助。
检察官寄语
遇凶遇险不要急,
生命安全是第一。
随机应变显智勇,
报警擒凶险化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