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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检察院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

发布时间: 2018-12-04

岐山县检察院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

 

12月4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二十余名干警,在县城礼乐广场和蔡家坡镇曹家社区进行“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

本次的宪法宣传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岐山”为主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突出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宪法知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广大群众认识宪法、掌握宪法、运用宪法,充分感受到法治社会的优越性。

本次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接待群众问询80余人次,得到了广大群众普遍认可,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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