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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岐山检察理论研讨年会(2018)

发布时间: 2018-08-30

 

8月30日,岐山县院举行了以“融合、发展、自强、提升”为主题的检察理论研讨年会,市院研究室副主任王功祥、《宝鸡检察》主编丁勇莅临指导会议。

此次研讨会采取合作撰写和独立撰写的方式,共上交论文二十七篇,经过市院研究室全面审查、精心阅稿、择优评选出8篇优秀论文参与研讨会交流。

研讨会首先由8位干警采用PPT展示和演讲的方式交流,论文选题广泛,论证扎实深刻,涵盖公益诉讼、侦查引导、远程审讯、自动轮案机制、涉法涉诉上访、不捕案件增多、检委会问题探究及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等,图文并茂、逻辑清晰。随后丁勇主编从选题确立、研究方向、调查深度、理解探究和问题建议等方面对交流论文做了专业、精准、系统、全面的精彩点评,并充分肯定了该院检察调研工作,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检察调研工作再添新动力。

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恩林做了总结讲话。首先对获奖干警表示祝贺,向王功祥主任的指导和丁勇主编的点评表示感谢。李恩林检察长指出,今年以来,以“双提行动”和“三化管理”为抓手,不断深化十三五时期岐山检察工作的发展理念思路,各项检察工作得到长足发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也取得新成绩。举办此次研讨年会,是贯彻执行全省各级检察长研讨班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全院干警热情参与、积极撰稿,选题广泛、观点新颖、论证有力、结构严谨,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数量和质量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高,充分体现了钻研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理论品质。同时,也指出了当前检察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调研整体水平层次较低、深度不够,精品较少;二是调研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全员参与度不够,调研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不要一枝独秀,而要百花齐放;三是调研工作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部室之间、个人之间、调研形式等发展不平衡,分析原因主要是认识层面有待提高,工作层面有待加强;四是调研工作的成效还不明显,发表采用获奖层面还未在实践中转化,成效和调研服务业务工作效能尚未发挥。

李恩林检察长对今后调研工作发展提出意见:一是增强调研意识,进一步重视调研。对个体而言,调研要静心深思,通过一定的调查,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引起共鸣共识和参考;对单位而言,调研是谋事之基、发展之石、成事之基、创新之石,是前瞻性预测、科学性决策、精准性实施、突破性发展的智库作用。二是提高调研成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将调研与实际工作联系,开门搞调研,多请教、多学习,对应用性、针对性问题开展专题讨论、案例分析、司法解释建议、撰写调研报告。三是创新调研方法,推动工作持续发展。树立“四个意识”,质量意识、创新意识、前瞻意识和开放意识,坚持强基固本、全面发展、追求卓越,按照既定思路认真抓好落实,保障调研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再创检察调研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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