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优秀办案能手、宣传调研标兵和先进工作者的
决 定
2017年,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规范司法行为,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考核,院党组研究,决定:
院办公室、案管办、控告申诉科为先进集体;
杨鑫、赵维、黄丽萍、李红妮同志为先进个人;
张军锋同志为优秀办案能手;
贺佩琼、连静同志为宣传调研标兵;
张秋霞、李 鹏同志为先进工作者。
院党组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荣誉。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振奋精神,锐意进取,积极开创岐山检察事业新局面,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实力岐山、品位岐山、幸福岐山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