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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办案能手、宣传调研标兵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8-03-06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优秀办案能手、宣传调研标兵和先进工作者的

   

 

2017年,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大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规范司法行为,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考核,院党组研究决定:

院办公室、案管办、控告申诉科为先进集体;

杨鑫赵维、黄丽萍、李红妮同志为先进个人;

张军锋同志为优秀办案能手;

贺佩琼、连静同志为宣传调研标兵;

张秋霞、李  鹏同志为先进工作者。

院党组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荣誉。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九大精神,振奋精神,锐意进取,积极开创岐山检察事业新局面,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实力岐山、品岐山、幸福岐山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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