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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员的公务回避

发布时间: 2019-02-27

1、检察人员从事检察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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