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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4-24

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眉县经济发展大局,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能作用,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以群众安全需求为导向,严厉打击“两盗一抢”、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共审查提请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05143人,审查后批准逮捕9412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3172人,审查后提起公诉96136人。其中,批捕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盗窃等暴力犯罪嫌疑人38人,起诉52人;批捕涉毒犯罪嫌疑人17人,起诉17人。 

全面提高办理案件质量。坚守预防冤假错案的底线,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中注重听取律师及诉讼当事人的意见,认真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化证据审查,落实庭前会议制度,实现办案准确率达100%。我院办理的杨易故意伤害一案被市政法委评委最佳案件。坚持稳中求快,主动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敏感案件和复杂疑难案件,引导侦查取证,今年共共提前介入横渠镇西寨村11.6苏某故意杀人案、李某非法集资案等45件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并做到快捕快诉,确保快刀重拳打击犯罪,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捕14人,不起诉10人;深入开展检调对接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共促成刑事和解27件,民事和解10件。推进检力下沉,延伸检察工作触角,不断加强与5个乡镇检察室的沟通联系。结合“两率一度”大提升,“一村一干警”活动的开展,认真做好涉农相关法律宣传。入户走访群众6000多户,发放宣传材料25000余份。完善控告申诉、涉检信访工作制度,开展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定期巡访、联合接访等活动,今年以来,院控申部门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5件次,均给予了妥善解决和满意答复。 

二、响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7件,全部进行了初查,从中立案侦查56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2人。摸排渎职侵权案件线索6件,初查6件,从中立办案件33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1人。其中办理的国税局干部巨某、刘某因玩忽职守犯罪导致社会福利企业骗取国家退税80多万元一案在眉县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注重发挥办案工作合力。针对我院“案多人少”,且专业侦查人员稀缺的实际,探索建立反贪、反渎“双轮驱动”机制,打破分工界限,整合反贪、反渎部门的侦查精锐力量,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互通办案信息,共同办理案件。建立侦、捕、诉联动协作机制,实行侦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确保职务犯罪案件立得住、查得快、捕得准、诉得出。今年我院共对3件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起诉讼,法院均作有罪判决。 

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树立“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理念,更加注重预防和治本。深入开展预防调查,在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及行政失职渎职领域开展了专项预防。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共撰写案例分析8篇,向发案单位发检察建议4份。以职务犯罪预防“五进”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系统预防,深入电力、税务等系统开展预防咨询服务、举办预防讲座56场次。完善行贿档案查询制度,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与行业廉洁准入制度有机衔接,共提供查询826件次。在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同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我院撰写的《眉县院强化配合推动行贿档案查询工作规范高效》一文被省院工作简报采用。 

三、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突出解决群众关注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司法不公问题,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8件,追捕漏犯11人,追诉23人。针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检察建议5份。加强对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的审查,从认定的事实、罪名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得当等进行审查,针对审判机关在审判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发检察建议2份。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针对刑罚执行过程中违法行为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8份,检察建议7份。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共调阅审查民事案件109件,通过审查向法院发再审检察建议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1份。 

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建设。探索建立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或撤销案件说明机制,减少使用强制措施的随意性,共对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5件案件进行了监督,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变更理由;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与全县23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了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完善量刑建议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共对我院提起公诉的78件案件提出量刑建议,审判机关采纳率达96%以上;针对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线索匮乏实际,联合县法院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事诉讼监督的实施意见》。全力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积极推进驻所检察室“两网一线建设,实现了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动态同步监督。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5 5人,办案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均已释放或变更了强制措施。积极探索财产刑执行监督,制定了我院《财产刑执行监督办法》。 

四、呼应人民群众对执法能力的新期待,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政治立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县委十五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抓学习的同时,组织干警认真开展了“学习三中全会精神,我们怎么办”等8个大讨论,观看了《焦裕禄》、《杨善洲》多部教育影片。利用“五包促五化”、“一村一干警”等活动的开展,采用座谈会、调查问卷、发函等形式,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收集归纳意见建议540条,全部建立“三账”。结合纠四风、转作风,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召开了领导班子、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等四个层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章立制,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37条,修订完善制度52项,新建制度32项。 

坚持素质强检。全面落实《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加强干警教育培养,共选送31名科室局长、业务骨干参加了省市院组织的侦监、公诉、反贪、反渎、预防、政工等业务培训。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创建了我院“青年论坛”,采用论辩赛的形式,每季度组织对一些有争议的案例、相关法律开展理论研讨,全面提升干警法学理论水平。2014年我院被授予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等10项荣誉,我院王伟等6名干警被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标兵等荣誉称号。 

坚持文化育检。以“贴近群众、反映眉检新貌”为主题,组织参加了市院党的群众路线曲艺作品大赛,我院编排的群口音乐快板《当好人民检察官》获得大赛一等奖。组织开展了“检察之光”主题征文活动,我院干警撰写的《伏在青石上的笔录》、《老高》等文章,被检察文学、法治中国等刊载。结合案件办理,认真开展法律研究,今年共撰写调研文章48篇,先后被人民检察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报等采用24篇,我院获市院理论研讨会优秀组织奖。宣传稿件被法制日报、陕西日报人民网等刊登409篇。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主题,分“励精图治、小廉大法、法令至行、守正不阿、慎身永修”五个篇章,在办公楼内分层设立检察文化墙,打造文化育检新平台。 

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召开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及中纪委183起典型案件的通报。组织观看了《小官大贪》警示教育片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教育片——廉政准则条例讲解》。对10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及2名拟任副职中层干部进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节假日车辆一律封存,对办公用房按规定标准进行了清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实现廉政灶接待常态化。 

五、适应人民群众对规范执法的新期待,强化检察权监督制约 

强化自身监督。围绕执法办案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执法监督。对自侦案件的办理全部按要求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随案移送审查起诉。严格落实重点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自侦案件 “一表三卡”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运行,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依托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案件管理平台,所有案件全部实行网上录入,网上办理,动态监督。采取自查、交叉互查等方式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充分发挥眉检微信、微博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在检务公开中的作用,对一些重大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等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强化检务督查,今年共开展检务督查14次,印发通报8期。积极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督查,在春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在做好督查的同时利用短信平台向院中层以上领导发送廉政短信300多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县“两会”的审议、讨论意见,将其纳入到各项检察工作的部署,对县人大关于我院诉讼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及时认真进行了整改,并就整改落实情况向人大做了专题汇报。对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案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办。今年共受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案件2件,均及时办结并向县人大进行了报告。坚持主动报告检察机关的重大部署、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不捕、不诉情况,接受人大对检察业务工作的监督。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今年6月份邀请在眉市、县人大代表等60余人,参与我院举办的“检察开放日”。同时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监督规定,对我院自侦部门办理的1件拟作不起诉案件提交市院人民监督员会议研究决定。 

各位代表,一年来眉县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面对新的形势带来的新任务新要求,一些干警的执法理念、办案方式还没有及时转变;查处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的力度效果还需进一步提高;有的干警执法素质不高、纪律作风不严,执法不文明不规范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将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总部署和这次会议的决议,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为基本途径,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为深入推进“四个眉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责任,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眉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严厉打击干扰改革、破坏改革、钻改革空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县域公共安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涉法涉诉申诉信访处理中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行使信访权利,解决矛盾纠纷,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三、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充分认识司法工作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眉县建设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刑事执行活动以及民事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制度机制建设,更加重视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四、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老虎”“苍蝇”一起打,继续深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加大对重大事故事件介入调查力度,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犯罪。完善与纪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增强反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动执法、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拓宽案件线索渠道。 

五、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检察人员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和过硬本领建设。坚持从严治检,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严格检察人员司法和社会行为规范。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提升检察官文化修养和自律精神。认真执行“八项规定”,建立“四风”整治长效机制,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成果。以实际行动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六、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按照“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院各项检察改革工作部署,积极稳妥的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基层检察院统一管理等各项检察改革任务,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管理、监督和保障。 

各位代表,面对今年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虚心接受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攻坚的决心、突破的力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奋力推动眉县统筹城乡、转型突破、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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