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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4-19

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24日在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 秦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2012年,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按照“务实、规范、创新、争先”的总体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着重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提高检察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跨越发展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跨越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1人、起诉172人。批捕案件准确率、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和法定时限审结率均达到100% 

积极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645人,依法批准逮捕盗窃、贩毒等多发性犯罪3559人,始终保持了“严打”高压态势。坚持重大案件介入制度,将事后监督与引导侦查相结合,为案件的顺利批捕、起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年共提前介入侦查33次。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实现法律效果的最大化。坚持区别对待,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政策,对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坚持当严则严、该宽则宽,既有力打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全年共依法不批准逮捕810人,不起诉33人。改进工作方式,坚持全面调查、寓教于审等制度,继续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1121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3人。开展“检察宣传进校园”活动,在城关二中、常兴中学等学校举行法律知识讲座,参加学生达4000多名,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一是严惩经济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合同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1315人,提起公诉811人。二是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国税、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检察建议,形成打击经济犯罪合力。三是全力维护我县项目建设环境,对强行参与工程项目,阻扰工程建设的犯罪嫌疑人贾某以强迫交易罪及时提起批捕、起诉,保障了重点项目的建设环境。 

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一是以建设“平安眉县”为目标,以提升“两率一度”为载体,努力搭建检民沟通桥梁,年内走访了全县8个乡镇123个行政村,共办《检察宣传专栏》316个,发送法制宣传资料21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余次。二是抓源头,防控执法办案风险。开展来信来访风险评估预警7件,对批捕、公诉、民行、自侦案件全部进行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通过评估,落实化解措施,使矛盾得到了及时化解。三是推行“四心”工作法,认真做好不和谐因素的转化工作。全年共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165件次,其中举报40件次,申诉9件,控告及非管辖11件,来访咨询105件次。所有来信来访都依法解答,得到了妥善处理和解决,未发生上访事件,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二、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县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全年共初查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6件,从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1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我们首先把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查办重点,先后立案查处了县矿管处原主任管某、首善镇西关村原书记武某、六组组长薛某受贿案。特别是在我县滨河新区征地拆迁中,首善镇北兴村原书记冯某等三人挪用巨额征地补偿款,群众反映强烈,我院反贪干警迅速行动,只用了2天时间就将99.8万元的征地补偿款追回并及时返还村上,此案的快速查办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攻坚克难,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认真贯彻县委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要求,积极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专项报告的意见,全力推进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全年共受理、摸排渎职侵权案件线索5件,从中立案侦查3人。在反渎职侵权工作中,我院一是积极沟通协调,与有关部门建立反渎职侵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强化内外联动,既加强本院反贪、反渎和控申等部门的必要信息互通,又积极寻求纪委等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努力拓宽反渎案件线索渠道。 

注重实效,认真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我院充分发挥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和领域,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4件,开展预防咨询79次,开展警示教育86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72次。针对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问题,我院以村务公开、警示教育等为主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深化“廉洁村官”工程,与49个村的主要领导干部签订了《廉洁履职承诺书》,逐步建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突出诉讼监督职能,全力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审议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刑事案件移交制度等有效机制,突出监督重点,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违法现象。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4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纠正漏捕19人、纠正漏诉12人,追诉漏罪41宗。加强对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共向侦查、审判机关发《检察建议书》31份,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份,侦查、审判机关均及时回复我院。 

认真开展民行检察,建设和谐幸福新眉县。积极探索民行监督新方法,受理民行申诉案件线索12件,从中立案5件,其中,提请市院抗诉2件,建议再审3件。民行检察工作中,我院一是充分发挥民行检察工作联络员作用,调处诉前矛盾纠纷40余件。二是积极开展督促起诉工作。我院针对一些金融单位存在的逾期不及时清收本息的情况,积极配合稽核部门,及时进行检查梳理,对其中8件提出了督促起诉意见,金融单位全部予以采纳,并及时向法院提出诉讼,部分案件已审判执行清结,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利益。 

加强对刑罚执行、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监所检察工作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积极开展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一是加强对监管活动监督,年内针对“两所”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两所”均及时回复我院。二是加强对在押人员的帮扶教育,同在押在教人员谈话80人次,上法制课12场次,为罪犯的思想改造创造了条件。三是为了进一步监督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我院联合司法局对全县8个乡镇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及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7个社区矫正人员未按时间报到和4个社区矫正人员脱管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四、围绕公正廉洁执法,打造一支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 

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全面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领导班子、执法能力和反腐倡廉建设,强化自身监督,造就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等活动。一是组织干警进行十八大精神、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二是召开院党的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参观扶眉战役红色教育基地,组织检察干警进行演讲比赛,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三问三解”活动、争先创优等活动,增强干警职业荣誉感和责任心。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严格要求自己、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亲自办案制度,推行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每周报告工作等制度。 

切实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围绕提高检察人员综合素质,集中开展了检察业务、文字综合等培训。首先,为了迎接《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挑战,我院在参加高检、省市院专门培训的同时,通过院每周学习例会、科室局专题学习会、检察长和科室局长专题辅导、与公安、法院一起研讨,对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进行了系统学习。全年共有349人次参加了省市县组织的各项培训。其次,积极参与市院组织的业务大比武活动,其中我院监所业务团队在全市监所业务比赛中名列第一,1名干警在全国司法考试中进入全省检察机关前十名,荣获省院司法考试优秀学员称号。 

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根本保证。我院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事项和建议意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视察和监督,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决议决定。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坚持定期走访人大代表。一年来,接受县人大视察检查3次,走访人大代表一百余人。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开展“检察干警下基层”、举报宣传等活动,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密切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联系。重视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建立涉检舆情收集、研判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能力与维护社会和谐和公正司法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实施与现有办案力量不足和办案保障滞后的矛盾比较突出。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 

  

2013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3年是我县“跻身全省十强、跨入西部百强”的关键一年。我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力参与平安眉县、法治眉县建设,大力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 为建设富强幸福新眉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上实现新提升。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是基础。我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提出的战略目标,更加自觉的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在推进平安眉县、法治眉县建设上实现新提升。积极参与平安眉县、法治眉县建设,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使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依法妥善处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领域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等法律政策界限。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在执法办案中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在全县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在强化诉讼监督上实现新提升。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依法监督纠正诉讼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全面规范和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新增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的监督。结合贯彻实施修改后民诉法,切实转变“重刑轻民”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四、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上实现新提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征地拆迁、扶贫开发、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坚决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经济调节、项目审批、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深挖窝案串案。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按照修改后刑诉法关于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要求,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行职务犯罪记录和查询制度,推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科学发展。总结新经验、探索新举措,继续扎实推进“廉洁村官”工程。 

五、在公正廉洁执法上实现新提升。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和以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规定,加强检察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建立岗位练兵长效机制,开展新一轮素能培训,大力培养一批能够独当一面的专门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造就一支作风过硬、能打硬仗的检察官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奋发有为,锐意进取,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保障县域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和建设平安眉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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