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县人民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四部门联合授予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眉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积极弘扬“延安精神”,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贯彻落实节能、节约、节俭的机关管理模式,节约型机关建设成效明显。
以创建推动形成文明节约的政治自觉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机关全体干警在办公办案及日常生活中,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机关内部蔚然成风。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置节能宣传组、耗材采购组等5个职能小组,推动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制定《眉县人民检察院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创建内容。修订完善《节能管理制度》《节水管理制度》等节能降碳相关制度,明确节能机关创建节水、节电、节约粮食、垃圾分类管理等10个重要环节和职责任务。
以创建推动形成文明节约的思想自觉
在机关食堂、卫生间、楼道等公共区域,张贴节约粮食、水电等标识,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节约粮食等专题讲座,全面提升干警节约意识。结合检察服务宣传周,劝导群众节约资源、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依托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微博等线上平台,积极构建节能宣传矩阵,积极推送节能小视频、优秀文章、典型案例等,教育引导干警和群众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将节约型机关创建与检察工作职能相结合,积极向群众和在校师生宣传节能减排相关知识,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文明生活理念。发挥公益诉讼志愿者环保节能小卫士作用,收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相关问题线索,保护眉县青山绿水。
以创建推动形成文明节约的行动自觉
严格控制照明用电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待机时间,张贴“节约用电、随手关灯”标识。定期对供水管线进行检查维修,消除水管跑、冒、滴、漏水现象。严格公务车辆管理,避免公车不必要的浪费和公车私用。充分发挥公文传输和OA办公系统作用,全面推进公文“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办理”,降低能源消耗。鼓励干警践行“135”低碳出行方式(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引导干警树立绿色出行理念。持续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签订节约粮食光盘行动倡议书,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实施垃圾分类制度,做好垃圾分类投放,积极营造人人学环保、人人讲卫生的浓厚氛围。
创建只是开始,文明节约永远在路上,眉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总结节能经验,完善节能制度机制,持续加强节能宣传,抓长抓常节能工作,持续巩固提升“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实现机关节约节能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