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眉县“四优”模范机关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传来喜讯,眉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宝鸡市首批“四优”模范机关和眉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敏卓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去年以来,眉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优”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积极推进党建与业 务深度融合,创新实施“四心”党建,推动实施业务“三大”提升工程、“三加”人才培养工程、“六大”人民满意工程。 聚焦平安眉县、法治眉县建设,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开展,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2022年以来,眉县检察院先后被授予全省检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16名干警受到最高检、省市院和市委、县委表彰奖励。 8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转发。 5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打造政治素质优的模范机关
始终坚定政治忠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好蕴含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检察工作稳步发展。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市院党组请示报告工作26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涉检意识形态全网动态监测,牢牢掌握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推进政治与业务融合。积极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和评价体系,坚持以政治建设促业务发展,以业务提升检验政治建设成效。以“四优”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激发“四心”党建活力,推动实施业务“三大”提升工程、“三加”人才培养工程、“六大”人民满意工程。积极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四心”党建激发1+5+N检察服务新动能、“四为”铸魂·“三心”助企检察文化品牌,以品牌建设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积极构建“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工作常态。突出政治引领、党性教育、党史学习、典型示范四项功能,建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建文化长廊,做深做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规定动作,以主题党日为载体,创新开展“微党课”我来讲,青年干警“初心”分享会,红色主题演讲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党员新老“一帮一”,通过思想引导、业务指导、作风督导,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在思想上当先锋、在学习上树标杆、在行动上做表率。
以 服务发展 为根本
打造担当作为优的模范机关
积极推进平安眉县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推进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2人,起诉206人。严惩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1人。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53人。持续加大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2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人,起诉养老诈骗犯罪6人。白某某诈骗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制发行业治理检察建议6份。
积极推进法治眉县建设。积极推进检察服务“双进”工作,充分利用大资源、有效整合大平台,12309检察服务中心搭载综治视联网、县矛调中心等5大网络服务平台,选派2名干警轮流进驻县矛调中心,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进入县矛调中心,检察服务覆盖全县8个镇街、10个社区和87个村,构建案件调处、矛盾调解、纠纷和解、多元化解新格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法治宣传月、禁毒日、宪法宣传日等开展普法宣传50多场次,发宣传册页30000余份,在新媒体发布普法类宣传126期。当好未成年人法治导师,13名检察官受聘担任全县13所中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防欺凌、防性侵等主题法治宣讲活动30余场。
有力推进和谐眉县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214件次,化解社会矛盾69件次。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1件,救助刑事被害人36人,做法被《法治日报》报道。对有较大争议或社会关注的31件案件,主动邀请社会各界公开听证。结合司法办案,积极主动发现社会管理漏洞,针对道路交通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银行卡管理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2件,督促建立工作制度机制65项。办理王某某等5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检察建议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以业务建设为核心
打造为民服务优的模范机关
用心服务产业发展。在猕猴桃产业园区设立检察官办公室,与县市场监管、农业等5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制定服务保障特色产业健康发展18条措施。依法打击涉猕猴桃产业违法犯罪,起诉恶意砍伐猕猴桃、利用猕猴桃销售实施诈骗犯罪7人。开展眉县猕猴桃地理标识保护专项监督,针对“四大网络”销售平台冒用眉县猕猴桃地理标识虚假宣传,积极构建眉县猕猴桃地理标识保护法律监督模型。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帮助企业、群众规避生产、销售风险。做法被《检察日报》《陕西日报》和省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专刊》报道或转发。
当好生态环境保护卫士。建立秦岭生态保护制度机制,创设“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社会评估”办案模式,在沿秦岭4个镇设立检察官联络室,与县公安局、县法院联合建立涉秦岭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诉前生态修复从轻处罚机制。严厉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刑事犯罪,起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0件24人。建立“河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公益诉讼推动水资源和林木资源保护,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23人,1件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保护生态环境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情况反映刊载,被《检察日报》、新华网等媒体报道。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完善服务保障机制,落实“三个年”部署,在县工商联设立检察联络室,与县工商联签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协议,制定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3条措施。创新服务模式,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民营企业法治诉求绿色通道,在6个产业园区设立6个检察官办公室,选派12名检察官担任法律服务专员。根据民营企业需求,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健康发展。该院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陕西政法、陕西检察等媒体报道宣传。
以 能力 建设为抓手
打造廉洁自律优的模范机关
注重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检察职责,深入摸排刑事批捕、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差旅费报销、项目建设等廉政风险点,加强检察权运行风险防控,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加大特殊、重大、敏感案件流程监控,坚持承办检察官、部室会议、检察官联席会、检委会等集体讨论研究,形成案件质量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开展以案促改,组织学习高检院镜鉴、市县纪委转发的各类通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引导干警认真反思、剖析原因、标本兼治、力见长效。
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认真做好受理案件的信息录入、节点推送、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开展案件评查8次,评查各类案件153件,全力抓好评查问题整改。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发布检察职能、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打造“阳光检务”。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主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16件。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让有问必录成为铁规矩。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干警作风能力建设,围绕“五个聚焦”、“十个坚持十个反对”、“四问十二想”,深入开展问题查摆,扎实做好整改。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加强干警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下一步,眉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以党建引领业务,持续深化“四优”模范机关创建成果,把创建成果真正体现在为民服务上、体现在推动司法公平正义上,体现在“三有”争创成效上,为推动眉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积蓄动能,为加快建设“五个眉县”、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眉县新实践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