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人民检察院“四大检察”协同发力,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仅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6月9日,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敏卓向记者介绍,近年来,该院立足司法办案,依法能动履职,通过刑事检察从严惩处、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督促履职、公益诉讼发出建议协同发力,服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劳动者解决好操心、烦心、揪心事。
眉县人民检察院强化刑事检察职能,严格落实“协作配合+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始终以严打态势“亮剑”恶意欠薪犯罪行为。该院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机制,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等方式,依法履行检察办案职能,把打击欠薪犯罪同追讨欠薪一体落实,为根治欠薪问题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在办理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该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方向、收集固定证据,做到快捕快诉,并积极协调项目建设单位,为98名农民工追回薪资122万元。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有力震慑了恶意欠薪犯罪行为,维护了98名农民工合法权益。该案获评全省“根治恶意欠薪”典型案例。
眉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民事检察职能,积极推行“支持起诉+公开听证”工作模式,快速办结、高效办好涉农民工权益保护诉讼监督案件,以支持起诉助力农民工维权。该院依托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9部门会签的《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凝聚合力、强化协作,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检察职能,通过支持起诉、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助力农民工合法合理维权。2022年以来,该院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5件,召开公开听证会5次,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在履职过程中,该院收到王某某等5名农民工的申请,请求对陕西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一案支持起诉。经审查案件相关信息、调查核实案件事实,眉县人民检察院认定陕西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拖欠王某某等5人劳动报酬共计40余万元。随后,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并依法支持起诉,获得了法院支持。
眉县人民检察院做实行政检察职能,灵活运用“实地调查+沟通磋商”工作方法,认真开展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行政检察专项监督活动,护航民生民利。该院主动走访相关行政机关摸排案件线索,积极推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2022年以来,该院办理未依法收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2件,涉及劳动者100余人,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收缴相关费用,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办理陕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时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案时,该院通过走访调查,主动对接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积极摸排线索,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了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收缴情况,并开展磋商。对未依法履职的行为,该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执法部门督促落实,促使该企业为13名员工全部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眉县人民检察院拓展公益诉讼职能,充分履行“检察建议+案后回访”职能,探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推动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助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落实。该院通过走访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在建工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对未按照规定监督责任单位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等行为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
该院在办理眉县某商品住宅楼、某商贸大厦在建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案时,发现两个在建工程项目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致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该院第一时间前往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核实,对该部门未及时依法履职的行为制发检察建议,并跟踪落实情况。随后,两个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足额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计120余万元。
来源:西部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