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与县人民法院之间的工作配合,保证县人民法院与县检察院依法履行审判、检察职责,根据中央政法委在2019年7月19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提出的“加强对民事审判案件的检察监督制度机制建设,探索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的要求和民事、行政诉讼法规及《档案法》《保密法》的规定,经麟游县人民法院、麟游县人民检察院协商研究制定《关于调阅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卷宗有关问题的意见》。
据了解,该意见共有七项,对县检察院在审查民事、行政诉讼、执行活动监督案件时调阅人民法院的卷宗种类,在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时到法院有关庭室查阅相关案件资料,查阅案件资料的方式、程序、时限、相关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
此项意见的制定,为提升县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执行案件办案质效提供了保障,加快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办理进程,规范了案件调阅工作要求,促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