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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0-08-27

陇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坚持走在山区院前列,按照“抓党建带队建,创品牌树亮点,重规范精业务,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科学谋划检察工作,突出执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注重政治方向与提高站位相结合,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牢记忠诚、担当的使命要求,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谋划推进检察工作,努力通过检察高效能服务陇县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坚定政治方向。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推动工作,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铸造干警绝对忠诚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切实与县委中心工作合拍共振。

二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县委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坚持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坚持把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健全完善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加强对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转型发展企业以及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制定了《关于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举办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全面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全力服务精准扶贫。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总体要求,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大局,选派3名干警组成驻村工作队,30名干警担任帮扶责任人,不断优化帮扶方式,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急先锋”和“突击队”;同时以精准扶贫为要义,在“精准扶贫”中加强“精准监督”,对万某等11人扶贫领域诈骗一案依法提起公诉,在建设全面小康、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发挥了骨干作用、体现了应有担当。

  二、注重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牢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严力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当好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保障者。

一是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涉毒涉赌、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坚持与法院、公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同时,在办案中全面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入值班律师制度,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保障当事人包括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突出公诉的审前主导作用,促进法律规定有效落实。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4件7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5件52人,不批准逮捕9件24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9件16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7件137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100%。我县“2.5”纵火杀人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院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办案组第一时间深入案发现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在案发后72小时就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马香香一案发回重审后,我院及时成立专案组,通过联席会议,与公安密切配合,对案件事实逐一进行核实,调取完善新的证据,再次对马香香三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县法院做了有罪判决,着力维护了法律权威,伸张了社会正义。

二是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秉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既严厉打击,又依法办案,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快捕快诉、从快从严”,确保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能够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与公安、法院形成了《涉黑涉恶案件会商制度》,联合县公安局会签了《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办法》《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办法》。为做到对涉黑案件“打财断血”,打掉涉黑团伙的经济链,先后走访了公安机关5个基层派出所,查阅了300余本案卷,积极开展财产性强制措施监督,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依法认定涉案财产共计30余万元,以实际行动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全年提前介入侦查涉黑涉恶案件6次,以涉黑涉恶案件批准逮捕3件26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2件29人,涉恶案件1件10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李伟等23人陇县首例涉黑案件受理后,我院成立了办案组专门负责案件提前介入、批准逮捕及审查起诉工作,先后组织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法律规定6次,召开案件研讨会5次,制作补充侦查提纲7份100余条,在原有案卷的基础上,退补期间指导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案卷料23册,追加认定涉黑人员3人,查扣部分涉案财物,确保了案件质量和效率。最终该案及时移送起诉,顺利开庭审理,公开进行宣判,所有涉案人员均作了有罪判决,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好评,以实际行动维护了专项斗争的声威。《陇县检察院早介入细审查严评估依法高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经验被省委政法委转发。

三是积极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把保护性司法理念贯穿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始终。强化案件办理,严厉打击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提起公诉1件1人。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依法不批捕2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县教体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实施方案》,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春秋开学季对校园周边安全及食品安全进行联合检查,专项治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高度重视校园普法,邀请中小学师生代表参加了“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同时上好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通过法制班会、小课堂、情景剧等形式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并开通陇检热线,接听学生来电,回应孩子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生活等问题。我院连续被评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四是依法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改进接访和服务形式,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通过门户网站、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宗旨,将检察服务触角延伸到人民群众需要的每一个角落。共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1件(次),认真执行群众来信七日内回复、三个月内回复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的规定,对8件来信在七日内进行了回复,其余均做了认真办理和答复,并进行了妥善处理。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资金8万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三、注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结合,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抓好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进法治陇县建设,努力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一是刑事诉讼监督有新作为。在刑事立案监督中,共监督立撤案28件,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3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25件。在公安机关设立了派驻检察室,积极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在侦查活动监督中,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机制,引导侦查机关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全年提前介入侦查10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8件,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犯18人,追加漏罪9笔。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通过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长依法列席法院审委会,积极有效的履行了审判监督职责。

二是刑事执行监督有新成效。全面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继续巩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成果。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监外执行人员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审前未羁押判实刑等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全年共考察监外执行人员134人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在全省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片区会上介绍了经验,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座谈会在我院召开。办理的《罪犯糟某社区矫正监督案》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全国精品案件”;《张某社区矫正执行监督案》《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管规定监督案》《马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均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案件”。

三是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有新进步。着眼补齐法律监督短板,不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与县法院召开联席会,共同会签了《关于规范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从制度上确保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共受理民事诉讼监督类案件47件,经审查息诉3件,积极做好申诉人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审判权威。全面履职努力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件。同时,扎实开展虚假诉讼、非诉执行等专项监督活动,着力维护诉讼秩序,提升社会诚信。

四是公益诉讼工作有新突破。积极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汇报公益诉讼工作,紧紧依靠领导机关的重视和支持,更好地推进工作。“两办”下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若干意见》,释放了大力支持公益诉讼的强烈信号。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加强与司法和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与县监察委、法院、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为开展公益诉讼营造了良好环境。全年共摸排案件线索87件,发诉前检察建议85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在办理杨某失火案时,通过审查发现其行为导致森林火灾损害了公共利益,我院及时提起了公诉并附带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判令其公开道歉并履行补植复绿义务或承担相应的补植费用9.7万元,有效的教育了广大群众,有力的保护了生态环境。我们在工作中着力突出监督实效,结合开展的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多次实地勘查河道“四乱”突出问题,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从源头开始彻底整治水环境污染,实现“河畅、水清、坡绿、岸美”生态目标。同时积极开展治理医疗废弃物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对于符合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启动诉前程序,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整改,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注重思想提升和业务素能相结合,全力加强队伍建设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为检察事业改革发展厚植根基。

一是旗帜鲜明抓好政治建设。始终把讲政治贯穿落实到职能履行、队伍建设和检察改革各环节。搭建党建平台,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夯实党建基础,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强化理论学习,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坚持党组书记带头上专题党课3次,邀请模范党员授课1次,组织基础党务知识专题讲座3次。丰富活动载体,结合建国70周年重要时间节点,组织重温入党誓词、“七一”专题党史讲座、困难党员走访慰问等系列活动,用心用情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强化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研讨会上两篇论文分获一等奖和三等奖。

二是坚持不懈提升业务素能。着力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干警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150余人次,干警学用结合能力进一步增强。以全市检察机关“新时代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为抓手,组织全院青年干警撰写调研文章20篇,干警学习研究能力进一步提升,我院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三篇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调研文章59篇。

三是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压实主体责任,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规范办公秩序、公车管理、会纪会风以及办案纪律,筑牢干警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四是积极有效推进检察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的分类定岗,推行以员额检察官为主导的办案机制,检察官独立做出处理决定的案件比例显著提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制,班子成员全部一线办案,全年共办理案件83件。强化员额检察官主体责任,明晰检察官职权,加强对检察官的科学管理与评价。根据《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工作情况月通报、案件质量评查月通报、司法责任落实情况月通报制度,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检察官办案全程“留痕”,在突出放权到位的同时,做到监督到位。全面推进“捕诉一体”改革,制定了办案规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都由同一办案检察官负责到底,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期限同比减少10天,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我院班子团结,队伍整齐,2019年业务工作稳步推进,综合工作凸显。全年共编发信息30期,被省委政法委采用1期,省院采用6期,市院采用12期;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50篇;微信、微博、头条号编辑推送原创信息525条,微博、头条号双双进入全省检察机关前20位,微博进入全省检察微博榜单15强。

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给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千帆竞发勇进者胜”,2020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追赶超越”这一目标,突出“主攻业务、狠抓队伍”两项重点,抓实“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实现“服务大局能力、执法办案水平、干事创业效率、干警综合素能、检察工作绩效”五大提升,努力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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