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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人民检察院迎来省检察院第二督导组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 2019-02-28

116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二督导组来到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检查“三个专项”和检务督查的相关工作。在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华、纪检组长张加会的带领下,省院第二督导组先后参观了金台区人民检察院的办公楼和案管大厅。

参观结束后,督导组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并对照《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检务督查情况表》的五个方面69项内容进行了检查,督查组对会议记录、学习记录和有关“三大攻坚战”、“三个规定”、“三个专项”等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材料进行了查阅;并对“两个责任落实”、三公经费开支,公车管理、办案安全、案件质量评查和遵守检察机关《禁酒令》等情况行进了督查;抽查了案卷办理是否规范,暗访了窗口接待部门是否着装规范、文明有礼等。检查结束后,督导组向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客观地反馈了检查情况,肯定了领导班子对开展检务督查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细致、资料齐备,对干部纪律作风建设要求过硬,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开展扎实。但还存在干警的自查剖析材料中没有互评,干警护照未统一管理,以及廉政谈话没有针对部门职责进行的问题。

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次督导组提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将逐条逐项扎实整改,切实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检察队伍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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