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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对策

发布时间: 2008-10-13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 马宝峰

近年来,由于我区处在宝鸡市的城区,我区农村又多处在城区或城区边缘地带,随着我市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框架的启动,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区城市周边的农村经济实力得到急剧的增强。与此同时,伴随经济的发展,职务犯罪现象也在同步,近几年来,我院已先后查处了18起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这已引起了地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视。根据所查办的案件,现对我区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解决办法作以下分析。

一、特点

职务犯罪和其它犯罪一样,也有它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回顾我们所查办的各类案件,可归结为以下四个特点:

1、利用土地出让,收受贿赂。

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周边农村的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由于我市也同样存在人多地少的矛盾,所以,紧俏的土地资源成了许多开发商和用地单位的抢手货,那么,拥有土地使用处分权的村组干部就成了贿赂的对象,他们也趁机大捞一把,借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涉及到的地价,地上附着物赔偿等诸多权利,来收受财物。如06年我院查处的某村书记与村长就是利用集体土地出让收受贿赂几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像这类案件占所查案件的40%左右。

2、利用管理资金,进行职务犯罪。

城郊的农村,借着土地出让,集聚了大量资金,像我区的联盟、金星、进星、团结、代家湾、龙丰、福临堡等许多村已将原来村上的土地全部出让,这样每个村和组就掌握着大量的资金,由于农村在资金管理上又存在许多漏洞,这样就给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如某村干部兼任组上书记,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组上50万集体资金在其他组干部的极力反对下借给某私人企业主从事经营活动,该企业已由于犯诈骗罪被榆林某法院依法判决,从而导致集体50万元资金无法收回,这一村组干部最终被我院以挪用公款犯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又如某银行为了揽储曾向某村组干部给回扣,每年达几万元,由于村组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资金,这也成了许多金融机构争相揽储的对象,也就成了诱发职务犯罪的对象。根据前几年金融机构揽储的惯例,凡是提供大量存款的单位经办人,均有拿好处的机会。如我们查处一金融机构小金库账目,对每笔大额存款均按一定比例给予回扣,这些村组干部也就无一例外了。

3、利用管理村办企业之机,进行职务犯罪。

在80年代后期,许多村组相继都投资兴办了村组企业,这些企业大多都是由村组独资经营,村组企业直接归村组干部管理,在这种管理过程中,村组企业除每年给村组上交一定管理费或承包费外,还得额外给村组干部一些好处。近年来,随着企业的改制,企业老板又想到用改制有集体财产,就给村组干部大量行贿。如我们查处的某村一企业,为了占有集体企业,为了低价收购集体企业,就给村干部行贿,最终将原村上的企业变成了私人企业,而村上的书记均因受贿被依法查处。

4、利用村上基本建设,土地复垦、荒山造成退耕还林等时机,进行职务犯罪。

随着村组经济实力的增强,修建办公楼、街道、学校、村民住宅楼经营场地等各种基本建设量越来越大,这样在这些基本建设中,也就按照建筑行业的潜规则、建筑商找机会行贿,村组干部利用发包项目进行受贿。如某村干部就在基建中收受大量贿赂,被依法查处。这样的案例举不胜举。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一系列重大利用政策的出台,减免农业税,退耕还林,土地复垦,村村通路工程等项目的实施,许多村组干部在争取管理这些项目中进行职务犯罪。如我们查处二个村组干部就是利用村村通公路工程土地复垦从中收受贿赂。又如一村干部与乡区主管退耕还林的干部相勾结,共同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据了解,这种现象在许多村仍存在。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二、对策

针对我区农村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剖析,我认为应提出以下对策。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抵御职务犯罪的能力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多年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一条有效途径,要使教育收到交果,首先要使村干部知法、学法,了解职务犯罪的危害,即三本账,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这样才能使村干部懂法、守法。据了解,我区到目前为止,未组织专门人员对乡镇管辖的村干部进行过一次大规模职务犯罪法制教育,所以,教育滞后是导致农村职务犯罪频发的一系列主要原因。为此,区检察院已与区纪委准备下半年对全区乡、镇、街管辖的农村村干部逐乡镇进行一次普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有一村干部我们在谈话时,认为他给村上贡献很大,别人送给他一万元,又未损害集体利益,收了没有啥。这就反映出了农村部分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不懂法。综观各类案件,分析其犯罪原因,我们认为,必须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力度,这样才能从面上有效控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2、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相关制度

通过办案我们发现,农村村组普遍财务制度不健全,人员不到位,财务审批不完善。如硖石乡有一村的村长一人兼着会计和出纳,这样就给其犯罪提供了条件和机会。又如,另一村虽有财务人员,但账务混乱,前任村书记已离任三年,手中还拿着村上五、六万元不交账,现任村书记几年先后从村上白条借支几万元,也不清账,造成财务监督形同虚设,群众意见很大。又如一村长指示财务人员将集体款借给他的朋友做生意,财务人员认为不合适,拒绝借支,这位村长训斥了财务人员,不顾其他村干部的极力反对,自己批了条子,说有问题他自己承担,硬是借支50万元,造成了集体资金的流失。所以,我们的乡、镇、街应每年对相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农村账务进行审计,坚持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增强财务管理透明度,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3、加强对农村资金的基本建设的监督力度

我区城郊周围的农村资金比较雄厚,如何加强对这部分资金的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使其最大限度的创造效益,为农民增收,粮食、蔬菜增产做出新的贡献。因此,对这部分资金各级部门要加强资金的使用审批程序,加强年度审计审查力度,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规行为,以确保不伤害群众的利益。如我区西关有一村几年前办了几个集体企业,投资几百万元,村干部通过企业改制,将集体企业改到自己或企业经营者名下,许多村办企业挣了是个人的,赔了是集体的,这样也导致发生了许多集体上访的不稳定因素。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基本建设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许多村都建了学校、办公用房、硬化了道路,有相当一部分村正在实施城中村改造,面对这样大面积的基本建设,我们就应根据目前建筑行业的特点和规律,提高招投标的透明度,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及时制止和防止串标、漏标、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的发生。为此,对比较偏远的农村要加强对宅基地审批、修公路等较大项目的监管力度,对城中村要加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监管力度。我们在注重打击农村职务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总之,我区农村村干部的职务犯罪形势比较严重,我们只有认真部署,剖析原因,对症下药,采取措施,加强预防,才能保证我区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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