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 陈梅
网吧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拉近了时间和空间的距离,从根本上改变了信息接收和分配的方式,网络的大容量、互动性和隐蔽性,深受未成年人青睐,成了他们学习、交流、娱乐的重要平台。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02年公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大陆上网人数约3370万人,其中青少年占80%。金台区社会营业性网吧约120个,多分布于学校周边,但同时网吧也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一些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与网吧有着或多或少的关系。本文试就此问题略述管见。
一、网吧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表现形式
1、无力支付长期上网费用,为弄钱而走上犯罪道路。如:被告人张某等四人抢劫案,四名未成年被告人就是因为逃学、缀学后长期混迹于网吧,为了支付上网费用,四人在县功镇一网吧内预谋后,乘车到宝鸡实施抢劫,深夜持刀劫取被害妇女11元现金后,四人又乘车回到网吧内继续上网,直至抓获。
2、受网吧结识的不良人员诱导,结伙犯罪。上网人员良莠不齐,一些未成年人在网吧内结识社会上不法人员,从而走上犯罪道路。如:岳某等七人敲诈勒索案,涉案的五名未成年人长期混迹于网吧,在与二名成年被告人结识后,七人预谋模仿港片中“诈钱”方法,在乘坐出租车途中,指使一未成年被告人偷开车门,假装从车内摔出,其他人以看病治伤为由,趁机敲诈出租车司机的钱财。
3、网络游戏内容渲染,未成年人盲目模仿。网络内容多带色情、博杀、武斗等暴力情节,使一些痴迷于游戏的未成年人大受影响,甚至纷纷仿效。如16周岁的赵某某强奸案,就是因为在网上看到半裸体女人照片后,将老板六岁的女儿强奸的。
从作案方式上看有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网吧内物色作案对象,在外实施犯罪。一些长期"泡"在网吧的未成年人,比较熟悉网吧的环境和出入人员的情况,于是选择网吧为作案点,将出入网吧的人员作为实施犯罪的对象。如:韩某等三人抢劫案。在网吧内,三被告人看到被害人在购买上网卡时,身上装有数百元现金而见财起意,本想在网吧内的厕所抢劫被害人,却发现装有摄像头,因而故意找茬将被害人拉至北坡公园的僻静处实施的抢劫。
2、利用虚拟网络交往,构筑信任陷阱。如:郭某等十二人抢劫一案,他们采用上网聊天,让女性勾引男性网友,以谈朋友约会为由,将被害人约至偏僻之处,其他同伙尾随在后,持刀抢劫被害人财物。
3、网友之间在网上或网吧中发生纠纷伤害他人身体。如张某等七人故意伤害一案。张某的女友在网上聊天中与他人发生矛盾,张某为替女友出气,在网上找到被害人后,将被害人从网吧中拉出,在网吧门口七人用棍棒将被害人当场殴打致死。
二、网吧引发未年人犯罪的成因
1、网络内容的复杂性,影响了未成年人价值取向。网络内容庞杂、良莠不齐,未成年人是非难辨,容易受到个人主义、利已主义、实用主义等不良网络内容的影响,对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形成构成潜在威胁,而使价值观念的取向发生倾斜。主要反映是,有的散布无政府主义;有的诲淫诲盗,宣扬声色犬马;有的充斥暴力,鼓吹“暴力美学”等。
2、网络操作的独立性引发了未成年人一些心理问题。网络的个性化,人-机-人的相对独立模式,弱化了未成年人与真实世界的交往能力,不仅会造成未成年人道德观念的冷漠和人际情感的疏远,严重的还会引发一些心理问题如:孤僻自闭、冷漠无情、紧张焦躁等心理问题和性格问题,其外化于行为就表现为行为的偏执以及对行为控制力的减弱。
3、网络社会的虚拟性导致了未成年人难以甄别现实社会的是非。网络的虚拟性容易成为未成年人逃避现实世界的场所,并沉溺其中。部分喜好网吧的未成年人,因学习成绩较差,在现实世界中常受歧视和打击,认为只有在网络中才能获得安慰和自信,忽视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区别,缺乏自我保护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使一些不法人员乘虚而入,引诱其走上犯罪道路。
4、网络监管的薄弱性助长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这里面既有网络内容的监督不力、又有从业准入监督不力,同时作为互联网世界的窗口,网吧行业的监管状况令人担忧。经营监督检查不力,以至部分网吧将利益最大化置于国家法令和社会公德之上,成为藏污纳垢的场所。
三、预防网吧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网吧的管理涉及社会许多部门,遏制网吧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
1、加强对未成年人群体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未成年人自身的防御能力。首先,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文化教育的同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强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思想教育,坚持知行相统一的原则,引导学生在学习道德知识、法律常识的同时自觉遵循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其次,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以自身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遵纪守法行为为子女作出表率。第三,司法机关与学校、社区紧密配合,加强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和家长的法律意识和警示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加强对网吧的彻底清理和整治,减少违法犯罪诱因。2004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文化部、工商行政总局、公安部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上述规定严格执法,加大对违规网吧的查处力度,并将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建议各县区设立专门从事网吧管理综合执法的常设机构,建立健全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一个洁净的文化环境。
3、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艺术、科技、体育活动,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学校应当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积极开展各种富有趣味性的课外文体活动和怡情益智的课外兴趣小组活动,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为学生提供校园内公益上网,有效分流进网吧的学生。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和图书馆、科技馆、体育场等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将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融于其中。开放各类烈士陵园、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发挥其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作用。
4、打击网络犯罪并开展和参与网吧专项整治。司法机关一是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如色情网站;二是严厉打击事发于网吧内的犯罪;三是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如卖淫、抢劫、强奸网友等。同时宽严相济作好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