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图片新闻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迎接全国文明单位复审检查

发布时间: 2020-08-27

  812日上午,全国文明单位督导检查第五组组长、省人大办公厅一级巡视员李侠,省委文明办综合处副处长郭文超一行三人,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胡惠荣、金台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帆、市委文明办创建管理科科长王武军的陪同下,到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查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的形式,全面督导检查了市检察院2018年以来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督导检查中,检查组查看了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道德讲堂、检察文化长廊、阅览室、体育活动室、微模块数据中心等场所,听取了全国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并在汇报会前就文明创建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

 

  随后,在市检察院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国文明单位督导检查工作汇报会,汇报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胡惠荣主持。市检察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汇报会上,检查组观看了市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专题片,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志坚汇报了三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 

  李侠组长对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市检察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创建基础扎实、体制机制健全,载体丰富、成效明显,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并就深化全国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刻认识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新时代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紧扣新使命新要求,加快全国文明单位建设步伐。二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的目标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一个《条例》、两个《纲要》,深化一个《意见》,对标一个《体系》,强强项、补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突出检察工作特色和亮点,使全国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更加扎实。三要切实加强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统筹安排。要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文明创建活动,激发创建活力,增强工作实效,打造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品牌。要加强与各级文明办的联系,积极赢得工作上的更大支持。

 

  郭文超副处长代表检查组反馈了创建工作情况,从六个方面对市检察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创建提出了七点要求,一要提升思想认识;二要浓厚创建氛围;三要发挥道德模范示范引领作用;四要提升创建工作精准性;五要打造精神文明特色品牌;六要与时俱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七要提升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感。

 

  最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志坚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一是抓站位,围绕聚共识、促发展开展创建工作。紧盯《测评体系》规定的每一项具体任务,严格按照分工,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以创建的实际成效促进工作落实、提高能力水平、展现文明形象。二是抓整改,立足补短板、抓弱项开展创建工作。对于督导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以整改实效体现检验创建实效。主动加强与各级文明办的沟通协调,增强创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抓落实,对标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提升检察队伍的精气神,调动和激发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新时代宝鸡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