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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大常委会调研陇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3-25

  3月18日,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富君带领调研组一行,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志坚,县委书记杜长生,县长赵甲宏,县人大主任葛管社,县人大副主任闫引娟等同志陪同下,对陇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

 

  调研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先后走访了陇县中水回用人工湿地和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详细了解陇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陇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清对该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特别就该院所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详细汇报。

  2017年初,陇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陇县城区内千河、北河河道沿岸有排污口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致使河流受到污染的情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县住建局全面履行监管治理职责,人民法院对该院的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判决生效后,陇县院继续加强与县住建局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城区污水管网工程进度,县住建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向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通过共同努力,现已将老城区管网全部更换,满足老城区日常污水排放。

 

  县政府还投资1200万元,建成了陇县中水回用人工湿地,对推动千河流域污染治理,保护冯家山水库饮用水源地安全,有效消减水污染物排放量,推动陇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湿地文化建设,打造生态美丽陇州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县政府还投资1500万元新建成东部商务区污水管网工程,完善千河以北片区的污水管网,将秦源文化产业园片区、东部商务区、陇县二中片区污水全部接入已投入运行的陇县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使城区污水管网布局更加完善,全县日处理污水能力2万余立方米,实现了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县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市人大常委会富君副主任对陇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自2017年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陇县检察院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履行公益保护职责,办理了一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关系民生的公益诉讼案件,有力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在保护绿水青山、服务生态陇县建设中彰显检察机关公益保护者重要作用。 

  最后,李清检察长表示,要以此次市人大常委会调研为契机,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主动担当,实干争先,全力以赴抓好公益诉讼工作,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展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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