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20次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精神,传达贯彻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督导陕西有关会议精神,以及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检察机关整改落实工作。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邢志坚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及各成员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精神,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刻认识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督导作为解决存在问题、搞好专项斗争的有力契机,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督导、积极配合督导、全力保障督导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督导组发现、指出、转办的各种问题,要照单全收、主动认领、认真查办,做到情况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处理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为抓手,按照市院《关于坚决贯彻中央督导组要求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任务分工,紧盯问题短板,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要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以开展涉黑涉恶案件集中起诉活动为载体,依法严惩、快捕快诉,努力再起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要把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作为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对2016年以来的涉黑涉恶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进行大起底,对已办结和正在办理的黑恶腐败案件进行深挖彻查,再向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等及时移送一批涉黑涉恶涉伞线索。要积极探索起诉书、公诉意见书中提出黑恶势力犯罪涉案财产处置意见、财产刑量刑建议和财产刑执行监督等方式,下气力推进“打财断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狠抓综合治理,结合办案及时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促使行业部门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全力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配合和服务保障工作。要围绕中央督导的重点,认真开展自查,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每一个重点案件都要梳理清楚,每一条举报线索都要查证落实,每一处疑问都要刨根问底,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内部分工,加强协作配合,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好配合督导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联系沟通,灵通工作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过硬措施和精细调度做好督导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