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采购询价公告
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采用询价方式对“检察业务宣传微电影”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检察业务宣传微电影
二、采购人名称: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行政中心3号楼
联系人:李恒达
联系方式:0917-3261538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检察业务宣传微电影。
项目概况:拍摄一部检察办案故事题材的微电影。
项目用途:适应新形势下新媒体宣传需要,创新普法方式,多形式、多角度拓宽宣传渠道,展示检察风采。
采购预算:按照项目清单编制预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询价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询价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26日。
2.领取地点: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注: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3.询价地点: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
七、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