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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检察:集中“隔离”出庭支持公诉

发布时间: 2020-03-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们受陈仓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近日,陈仓区两起盗窃案、两起诈骗案、三起贩卖毒品案在陈仓区人民法院设置的临时法庭内开庭审理,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出庭参加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下的“特殊庭审”,通过“简易案件,集中开庭”的方式,对被告人进行了“隔离”公诉。 

 

  进入庭审现场前,由负责防疫的干警对参加庭审的法官、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测量腕温并喷洒消毒剂;庭审中,上述人员和被告人均佩戴口罩,分别坐在临时法庭内的密封玻璃两边,审判人员和公诉人使用扩音对讲机与被告人进行实时交流。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书记员进行同步记录。庭审过程秩序井然、安全高效,确保了打击犯罪和防控疫情齐头并进。 

 

 

  “疫”期间,依据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们积极执行特殊时期的办案要求,目前已通过“隔离”开庭的方式出庭支持公诉15起,其中有4起案件为当庭宣判,判决后,多名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特殊的庭审方式,最大限度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缓解了防疫压力;同时,通过“简易案件,集中开庭”的方式,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降低了疫情对办案进程的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安全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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